杂多县:一加油站违规出售散装汽油被处罚

为深入推进平安青海建设工作,全力维护好反恐重点行业安全,及时消除重点目标安全隐患,近日,玉树藏族自治州杂多县公安局联合多部门、抽调相关警种和精干力量,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对辖区内重点目标单位开展突击检查。督导检查时,发现一家加油站在已被多次告知及下达整改通知书的情况下,仍存在未按规定落实散装汽油实名制登记、购买、报告制度。最终,杂多县公安局反恐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依法对加油站处以罚款五万元、加油站直接负责人罚款一万元的处罚。

民警提醒:

1.汽油是一种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既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又关系公共安全。

2.为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加油站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散装汽油进行销售。广大群众要对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监管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自觉遵照执行,管好、用好汽油,严防丢失、被盗。

(玉树州公安局反恐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