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 奋力推进青海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综述

扛牢责任,奋楫笃行,以实绩实效护航高质量发展。自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面对疫情灾情汛情叠加、极端天气多发频发、安全生产风险持续加大的复杂严峻形势,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履职尽责,全力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妥善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着力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定、人民安宁。2019年-2023年,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前五年均值分别下降15.61%、23.71%;自然灾害受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倒损房屋数量较前五年均值分别下降58.52%、70.68%、11.20%。连续5年未发生较大、连续25年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连续36年未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我省应急管理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五年来,我们奋力推进改革创新,符合青海实际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形成。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深入研究应急管理抓什么、怎么抓等重大问题,为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理清了思路,增添了信心。全面组建8个市州、45个县级应急管理局,成立省级6大议事协调机构,构建省级应急值守、信息汇总、指挥处置中枢,建立了风险联合会商研判、一体化防范救援、扁平化应急指挥等工作机制,应急管理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显著增强,多灾种、大应急工作格局初步形成。稳步推进青海省安全生产条例、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安全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标准制修订。健全完善执法评议考核、案卷评查、安全生产执法十项硬措施、“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等系列执法制度体系。

——五年来,我们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全省各类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达到10万余人,涵盖各行业领域,基本形成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军和国家队,省级专业领域救援队伍为协同,军队应急力量为突击,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2架救援型直升机实现常态化备勤,完成116处直升机临时起降点布局规划,划定所有市州应急救援航线,着力补齐航空救援短板。建立省级“1(青海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45(专项预案)+101(部门预案)”应急预案体系,市县两级制修订总体预案53个、专项预案916个、部门预案1999个。各地区各部门应急演练场次逐年增加,2023年突破3500余场。建成投用79座救灾物资储备库,现储生活类救灾物资可满足一次性转移安置10万人需求,投送时间控制在10小时内。积极推进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全面建成省市县贯通的应急指挥信息网和自上而下的应急指挥平台体系。率先完成17处煤矿“电子封条”建设联网,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三等以上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智慧消防”等信息平台作用,时时监控安全风险,随时作出警示提醒。

——五年来,我们着力落实“两个根本”要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省委省政府高规格部署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纳入平安青海建设“十个一”工作体系。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常抓严管长效机制,创新隐患排查治理“两单四表”模式,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和我省33条举措,出台青海省“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明确19个新领域新业态安全监管责任,督促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十个一”责任制,运用行政执法、联合惩戒、事前问责等手段,以“硬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专项行动,不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标本兼治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推广“互联网+执法”,2023年应急管理系统隐患整改率、立案次数、收缴罚款额同比分别上升14.13%、15.15%、147.43%,典型案例报送率100%,超额报送21起,实现“三升一超全覆盖”,全省重点领域实现了煤矿“零事故”,城镇燃气“零死亡”,危化品持平,交通运输事故起数下降13.9%,非煤矿山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7.5%、62.5%的良好成效。特别是西宁市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实现“三下降”。

——五年来,我们牢牢把握“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原则,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提升。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调查任务,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项目取得积极成效。累计创建国家减灾示范社区189个、应急避难场所1507个。组建9100余人的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分级开展防灾减灾救灾业务培训,筑牢应对自然灾害“第一道防线”。实施地震地质灾害“两个试点工程”和“三个提升工程”,推进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八个一”行动,着力提升防范水平。摸清地质灾害隐患点6735个,督促行业部门落实防控措施。部署开展打击森林草原违规用火和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确保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零发生”。扎实开展防汛工作,深入落实直达基层的“叫醒”“叫应”机制,完善基层“六个一”建设,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落实各级“叫醒”“叫应”责任人5345名,为所有行政村配备预警“叫应”设备,2022年、2023年,累计精准推送预警提示信息60万余条,组织下沉干部12.6万人次,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27.89万人次,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2023年因洪涝灾害致人员伤亡事件“零发生”。规范高效做好冬春救助工作,五年来共落实中央冬春救助资金4.0962亿元,调拨下达中央及省级救灾物资16.3万件(套),200万人次受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

——五年来,我们忠诚践行训词精神,高效开展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险情应急处置。面对随时可能发生的极端情况和生死考验,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365天、24小时应急值守,积极发挥“三委三部”办公室综合优势,高效应对处置青南雪灾、西宁公交车站路面塌陷、玛多7.4级地震、门源6.9级地震、大通山洪、互助山体滑坡及积石山6.2级地震等一系列重大突发事件。玛多7.4级地震抗震救灾响应迅速、指挥有力、协调高效、保障到位,创造了“高震级、零死亡、少受伤”的奇迹。积石山6.2级地震考验中,应急管理部门第一时间启动响应,协助党委政府领导第一时间到位指挥,迅速集结各类救援力量6800余人,积极争取中央救灾资金1.5亿元,调运各类救灾物资3.85万件(套)和700余台大型工程机械,不惜一切代价搜救失联人员,妥善安置受灾群众,高质量开展灾损核查评估,严密防范次生灾害,我省抗震救灾工作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充分肯定。

——五年来,我们大力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各地区应急管理工作开创新局面。西宁市筹建集应急指挥、城市管理、便民服务、辅助决策等功能为一体的城市运行管理指挥中心,完成48家单位、9个指挥平台、80个行业应用系统、近4万路视频监控的接入工作,建立完善预警信息发布、临灾预警“叫应”“叫醒”、极端天气灾害“五停”等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处突战备实训工程工作方案,组建成立西宁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综合保障队伍,形成“对上衔接流畅、对内防救有效、左右联动有序”的防灾减灾救灾新合力。海西州出台监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十项强化措施、隐患排查两项具体措施和推动重大隐患整改落实制度,细化监管检查相关事项,激励引导企业主动深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着力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低、整改难度大、整改时限长和“重排查、轻整治”现象,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海北藏族自治州制定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建立基层“应急明白人”制度,明确214个行政村、28个社区、农村及企业的“应急明白人”,设立30个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打通基层应急科普、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灾情核报“最后一公里”。玉树藏族自治州建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的“双主任”制度,结合地区实际成立消防、建设、道路交通、教育、市场和工业商务、宗教、文体旅游广电等7个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组建道路交通、水上救援、医疗卫生等5支兼职救援队伍,与玉树军分区建立军地联合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机制,投资180万元建成玉树州地质灾害预警平台,开展玉树地区雷电精准监测预警技术方法研究,评估、划分并公布雷击风险等级区域,落实“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防雷减灾工作机制,2023年玉树州雷击事件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88.9%、94.1%。其他市州围绕提升综合应急管理能力,在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好做法。

步履不停,奋进不止。2024年,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水平安全与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抓实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能力、管理体系固本强基,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