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申国华

打造市场化一流营商环境,需要做很多工作,既包括一些“硬件”,如,土地、房产、交通等,同时也包括一些“软件”,像制度创新等。

优化营商环境,涉及的事务多、范围广、周期长,如果仅靠行政命令,可能管得了一时、但是管不了长久,管得了局部、管不了全域。而且行政干预的强制力、约束力、持续性往往远不及法规制度更规范、更持久。通过一定程序健全完善的法规制度和工作机制,所属地方和部门都必须遵照执行,具有威慑力和强制性。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既能对破坏营商环境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也能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力制度保障,有助于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责权利相统一,是行政权力与生俱来的本质属性,也是抓好工作落实的重要保障。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做大量繁杂而具体的工作。通常情况下,工作任务越具体,责任也就越明确。相反,工作任务越笼统,责任同样也就越笼统。安排工作,布置任务,厘清责任,都需要依靠健全的规章制度来规范。而且制度规定越具体越容易落实,越精准越具有可操作性。无数事实证明,只有紧贴实际,加快制度集成创新,用制度来规范,对工作任务进行详细分解,相应职能职责才能更具体,既便于检查督促,也便于考核评比,最终抓好任务落实。而这些本身就是法治化、规范化的具体体现。

不管是优化营商环境,还是从事其他重点工作,对任务细化分解不是随心所欲进行的,也不是可以没有任何限制的扩展,而是应根据具体工作和要求来确定,按照制度机制来运行。只有加快制度创新,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策制度体系,才能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