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3年1月9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青01民破1号之六《 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青海三工镁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根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结果以及剩余破产财产,现决定实施第二次分配。

截至目前,青海三工镁业有限公司尚有1,393,221.33元可供分配财产。因第一次分配中尚有税款债权2,750,319.14元未获清偿,上述剩余财产在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清偿顺位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剩余款项将用于清偿税款债权。

特此公告。

青海三工镁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