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三个强化”助力县委巡察工作落地见效

近年来,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委组织部充分发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持续在县委巡察工作人员调配、督促整改、成果运用工作上发力,切实推动干部培养锻炼、监督管理、选拔任用与巡察工作深度融合。

强化沟通协调,凝聚巡察合力。做好巡察工作人才库、组长库的建设和动态跟踪管理工作,重点选派具有纪检监察或组织人事工作经历,熟悉党务和政策法规,善于运用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且具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的优秀干部入库。目前,已建立33人县委巡察人才库和18人组长库。将巡视巡察相关条例规定纳入县级主体班次课程,切实凝聚巡察工作合力。

强化督导检查,压实整改责任。严格落实县纪委监委牵头的“三方联审”工作制度,由县委组织部各分管副部长结合工作职能和组织重点工作对被巡察党委(党组)的整改工作方案进行严格把关,压实整改落实责任。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重点内容,不断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强化结果运用,形成激励机制。将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的表现及成效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考察事项。将县委巡察办根据巡察干部工作表现、日常管理情况等出具的评估结果作为巡察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和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上半年,已为3名巡察人才库和组长库中的优秀巡察干部晋升职级。

(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