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通知

青海聚合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青海聚源热力有限公司:

我委与青海聚合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聚合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签订《多巴新城热电联产集中供热PPP项目协议》,此后聚合公司出资设立了青海聚源热力有限公司(下称聚源公司),作为该协议项下项目建设事宜的具体实施单位。协议履行至今,聚合公司、聚源公司均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已经构成违约并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基于协议约定,我委行使合同解除权,并于2023年1月4日在电话联系、当面送达解除通知无果的情况下,于2023年12月29日按照工商注册公司地址邮寄送达书面解除通知,后邮件被退回。据此,我委特在《青海日报》刊登此通知告知贵两公司:自即日起解除2017年2月16日签订的《多巴新城热电联产集中供热PPP项目协议》。

特此通知。

西宁多巴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