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格尔木机务段职工彭鑫鹏(4102211999××××6513)、黄翰(4312261996××××0010)、柏芳晖(2307032002××××0417):你们自2023年9月1日起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无故旷工,限你们自本声明见报之日起15日内到本单位劳动人事科报到,逾期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处理,特此声明。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格尔木机务段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