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湟中区

村“两委”有了穿警服的治安委员

为有效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要求,推动平安青海建设取得实效,有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西宁市湟中区创新推行穿警服的村党支部副书记和村警兼任村民委员会治安委员试点工作,推动党务警务村务深度融合,持续构建动员有力、务实管用的基层治理体系。

湟中区突出基层“接诉即办、来诉即办”机制建设,结合基层治理实际,从全区筛选确定23个矛盾纠纷较多、人员构成复杂的重点村,集中精干力量,选派23名熟悉村情民情、善做群众工作的党员民警担任穿警服的村党支部副书记,积极开展社情动态分析、民事纠纷调解、安全防范宣传、安全隐患排查、报警求助受理等工作,有效推动一线民警从被动处理问题向主动发现问题转变。

充分发挥村警“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按照“一村一警一委员”标准,全覆盖选派338名村警兼任村民委员会治安委员,积极配合村“两委”开展治安巡逻、法治宣传、矛盾化解、线索摸排、为民代办等服务工作,壮大治理力量,延伸治理触角,确保问题在一线发现、矛盾在一线化解、民心在一线凝聚,着力探索农村基层共建共治新路径。

(湟中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