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之我见

肖 莉  李 舟

“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牧区。”这是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对青海省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主要研判和结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以后,摆在我们面前的突出问题就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需要高度重视的一个重大问题。与脱贫攻坚相比,乡村振兴是全域、全员、全方位的振兴,对象更广、范围更宽、要求更高、难度更大。我们要锚定一个目标,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十四五”期间,“三农”工作主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继续保持“四个不摘”要求,保持思想不松、责任不变、力度不减,保持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确保政策连续性。二是持续抓好上下有效衔接政策体系落实,重点做好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各地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好过渡期机制、政策和工作衔接的计划,细化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方面扶持措施,确保“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政策在过渡期内保持稳定。三是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严格落实“2411”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完善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政策,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群体,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四是加强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使用管理,保障支撑有效衔接。分类推进有效衔接。明确重点帮扶县主要是“抓巩固、促衔接”,其余县市区主要是“抓进位、做示范”, 强化重点帮扶县、试点村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帮扶支持。五是聚焦乡村产业发展,聚焦乡村建设,聚焦乡村治理,做好农村厕所革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工作。加大乡村人才培育,强化乡村振兴队伍建设。不断完善以政府为引导的多元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机制,加大技能培训,拓宽群众增收渠道。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政策和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 推动健全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运用到乡村振兴工作中来。建立政府的作用、市场的作用和农民的主体性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健全责任落实机制、考核监督机制、要素保障机制、社会动员机制、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机制、表彰奖励机制等。树立借力发展的理念,策划好发展项目,用好社会资本,想方设法动员各类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共建共享乡村振兴,引导各类治理服务机构聚焦服务乡村;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大力开展“三乡工程”,继续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发挥乡贤力量,激发社会各界参与乡村振兴,形成全社会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明确重点难点,稳步推进。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保障的重中之重。继续保持财政投入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各方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持规划先行,突出以县域为重点来推进乡村振兴。聚焦重点,守住两条底线,一个是守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二是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工作,需要着力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数字乡村发展等重点任务。建立健全乡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是亟待加快发展的两个引擎。乡村振兴最关键的是产业和人才的振兴,融资难和用地难是乡村振兴面临的两大难题。抓住产业兴旺这个“牛鼻子”,根据不同区位发展优势特色产业,避免产业同质化,以错位化、差异化的发展思路,巩固壮大村集体经济。将产业和就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两个最有力举措,持续发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激发乡村振兴动力活力。改革主要聚焦农业供给侧,聚焦农村土地制度,聚焦城乡融合发展,聚焦农民农村共同富裕,重点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共同发展、共同富裕是乡村振兴的最终目标。突破传统村镇结构,打破县域内行政区划和建制界限,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构建“县城—中心镇—中心村”发展路线,在县域内培育更多具有带动力的新引擎。促进村企、村村抱团发展,创建乡村振兴联合体,探索“并联”“串联”的多种方式联动发展,以中心镇(村)统一整合周边村,以先带后、以强带弱,以户带村,以点连线,以线连片,形成典型引领、串点连线、聚线成面、联片振兴的县域乡村振兴良好格局。

(作者单位:青海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