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说2021年青海水利工作成效

2021年,全省水利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工作时的重要指示和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紧盯年度工作目标,着力锻长板、补短板、固底板,治水管水取得显著成效,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十四五”水利改革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有力支撑。

水网重大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全年落实水利投资58.9亿元,其中引大济湟西干渠主体工程、北干渠二期主体工程完成投资分别占年度计划的115.59%、106%。

高位推动河湖长制走深走实。把推行河湖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配备河湖长6723名、河湖管护员15980名,实现全省所有河长湖长全覆盖,形成守护“中华水塔”强大合力。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年内整改河湖“四乱”问题140项,取缔非法采砂点6处、整改违规利用岸线项目41项。

河湖生态空间管控规范有序。完成3722条河流、245个湖泊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在重点河段埋设界桩和公示牌2.7万余个。

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在46条河流、2个湖泊、2座水库开展健康评价试点,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黄河干流水质保持Ⅱ类及以上,湟水流域水质持续改善,出省断面Ⅳ类水质达标率100%。

节约集约用水扎实有效。我省6个县被水利部命名为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4个县市通过省级验收,提前完成2022年创建目标任务。3家公共机构被国家三部委命名为“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

年内实施28项小流域治理、6项坡耕地整治、16座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新建淤地坝5座,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53平方公里。完成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完成726项生产建设项目、1298个违法违规问题整改,从严查处违法违规项目118项。水土保持“空天地一体化”监测项目实现全覆盖。

民生水利工作提质增效。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建立长效机制,落实资金5.44亿元,重点解决供水保障程度不够稳定、季节性缺水等突出问题;维修养护923处集中式饮水安全工程,144万群众受益,全省农村牧区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分别达到80%、94%,创历史新高。实施6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改善灌溉面积7.78万亩。

水灾害防御能力稳步提升。督促各地压实责任,全省203座水库(水电站)“三级责任人”“三个责任人”全部上岗履职,“三个重点环节”落实到位,各市州政府与属地水电、施工等企业签订防汛抢险协议,落实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1.53万名,山洪灾害防御包片负责和网格化管理全面实现。

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加快实施。年内治理河长214公里,完成2条重点山洪沟道治理。开展113座水库维修养护、9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17座水库安全鉴定工作。

强化“四预”措施全力保安全。山洪灾害预警平台监测预警站点平均到报率98.5%,建设成果覆盖全省3856村、119.81万人。汛期未发生人员因灾死亡事件,水利设施灾损比上年减少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