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踏征程 真抓实干勇担当 奋力谱写青海水利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起步之年。一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王建军书记、信长星省长等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先后召开全省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会等重要会议,指导推动全省水利工作持续向前。全省水利部门锚定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总目标,主动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着力提升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四种能力,认真落实六条实施路径,实现了“十四五”水利改革发展良好开局。

聚焦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按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精心组织、有效推进党史学习教育。通过理论学习、研讨交流、专题培训、现场教育、辅导讲座、志愿服务等系列行动,坚持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赓续精神血脉、坚定理想信念、汲取智慧力量,凝聚起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精气神。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制度化规范化,各级巡视、督查、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突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水利宣传思想工作、网络舆情管理有效加强,水利部、团中央、中国科协批准设立了玉树“三江源”这一全省首个国家水情教育基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从严整治“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信访包案等工作制度有效落实,行风政风明显改善,为基层减负落到实处。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群团、妇女、信访、保密、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稳步开展。

聚焦水网重大工程建设 水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水利规划前期加快推进。深刻把握“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充分对接国家、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国家重大战略,持续完善水利高质量发展顶层设计、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省委省政府审议印发《中华水塔水生态保护规划》《青海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明确了全省水生态保护、水安全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引黄济宁、黄河干流防洪二期及那棱格勒河、蓄集峡水利枢纽配套供水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饮水安全、灌区改造、水土保持、节约用水等专项规划审批及中小项目前期工作。

水利工程建设全面提速。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水利工程建设。落实信长星省长、吴晓军副书记、才让太副省长等省领导深入工程建设一线调研指导和听取汇报时的要求,统筹压实地区、部门责任,合力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引大济湟西干渠、北干二期、蓄集峡水利枢纽主体工程基本建成,那棱格勒河水利枢纽完成年度投资目标任务,中小河流治理、重点水源工程建设、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等面上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民生水利工作提质增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水利需求。维修养护923处集中式饮水安全工程,144万群众从中受益,全省农村牧区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分别达到80%、94%。健全运行管护长效机制,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实现全覆盖,水费收缴率达到97.8%。在全省开通55部人饮问题信访电话,保障了群众诉求及时解决。厅饮水安全保障扶贫工作办公室、甘德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聚焦完善防洪减灾体系 水灾害防御能力稳步提升

防汛责任全面夯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及时制定印发防汛保安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落细防汛措施。督促各地压实责任,全省203座水库(水电站)“三级责任人”上岗履职,“三个重点环节”落实到位,各市州政府与属地水电、施工等企业签订防汛抢险协议,强化水库调度、严控汛限水位,实现了山洪灾害防御包片负责和网格化管理。

“四预”措施精准落实。制定了《青海省水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实现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水文测报系统精细化预报,联合气象部门发布11期山洪灾害预警,实现203座水库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全覆盖,组织开展大规模山洪灾害等防汛演练和人员培训。依法依规完成拉西瓦等11座水库水电站防洪调度运用方案审批。闻汛而动、向险而行,有效应对玛多“5·22”地震灾害,支援柴达尔煤矿“8·14”冒顶事故矿坑排水工作,及时处置了黄河滩水库、云谷川水库险情问题。可可西里盐湖引流疏导工程全面建成。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有序推进。汛期未发生人员因灾死亡事件,水利设施灾损比上年减少61.8%。

聚焦体制机制法治建设 水利综合管理有力有效

水利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河湖保护治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制定了《青海省对河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激励支持实施方案》《青海省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河湖管理保护步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河湖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纳入市州党政班子年度目标考核,水利部门河湖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土流失治理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机构设置更加完善合理。制定出台了规范全省村级水利公益性岗位管理的具体措施,打通水利服务保障“最后一公里”。

工程建设管理更加严格。把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放在突出位置,组织开展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督促整改发现问题239个。在水利部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中排名稳中有进,比上年提升5个位次。全面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水利工程建设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开展市场主体履约督导检查、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28家企业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对37家单位进行约谈,有效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出台《青海省万亩以上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加快推进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标准化进程,黑泉水库管护所获批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实现我省“零”的突破。完成389项水利工程、50座水电站管护范围划定,复核建立了全省水库大坝、万亩以上灌区、堤防等水利设施基础信息台账,进一步摸清了全省水利工程底数。

依法治水管水持续强化。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我省成为黄河流域第一个对河湖长制单独立法省份。制定《青海省水利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青海省水权交易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涉水法规制度体系持续健全。依法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持续推进水利安全生产及消防、水政监察、扫黑除恶及水利反恐等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大力推进统筹督察,累计发现各类问题3962项、完成整改3804项,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聚焦推进基础工作 水利改革创新激发活力

重点水利改革有序推进。研究建立河湖水生态空间管控制度、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青海省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生态空间管控的意见》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已报省委深改委审议,起草了《青海省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暂行办法》。完成26处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水利投融资改革积极推进,有力支持了引大济湟西干渠、北干二期、浩门水库及供水工程PPP项目建设。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托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面推行涉水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容缺+承诺”审批改革,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探索推进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推广,完成1355件取水许可证电子化转换。

科技创新赋能水利现代化。智慧水利建设积极推进,水利综合监管平台上线运行,初步构建了信息化技术规范体系,搭建了青海水利信息化“一张图”,水文中心IPv6融合应用项目通过中央网信办技术创新和融合应用试点复审,入选试点项目名单,水利信息化应用持续健全完善。科技创新取得新进展,《引大济湟调水总干渠超长深埋TBM隧洞建造关键技术》《青藏高原深厚冰水堆积物工程地质特性及筑坝适宜性研究》两项成果分获2020年度青海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三等奖。柴达木盆地水循环过程高效利用与生态保护技术研究与示范等科研成果转化成效明显。

聚焦复苏河湖生态环境 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

河湖生态保护治理持续加强。省级河湖长高位推动,持续推进河湖长制走深走实。各级河湖长及河湖管护员知责担责、巡河管河,各地各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守护“中华水塔”的强大合力。省政府开展专项督查,纵深推进“守护母亲河、推进大治理”等专项行动,年内整改河湖“四乱”问题140项,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与四川、甘肃、西藏三省区建立了省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召开省际联席会议,协同管护省界河湖。

水资源管理及节约用水扎实有效。坚持节水优先,工业、农业、城镇生活节水齐抓共管,推进节水行动落地落实,6个县被水利部命名为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4个县市通过省级验收,提前超额完成2022年创建目标任务。省政府下达2025年各市州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新形势下黄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调整青海需求研究》等报告,落实162座引水式水电站生态基流下泄指标。发布2021版《青海省用水定额》等4项地方标准,完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国考、省考工作,国务院考核结果“良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建立19个国家级、33个省级和81个市州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征收省级水资源费3.03亿元。印发《应对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7个国家重要饮用水水源地通过安全保障建设达标评估,基本完成两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涉水问题整改工作。年内实施28项小流域治理、6项坡耕地整治、16座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新建淤地坝5座,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53平方公里。

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全省各级水利部门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当前水利工作面临的形势,深入贯彻水利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推进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治理,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要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贯彻“四水四定”,严格“三条红线”管控,推进国家节水行动,规范取水许可管理。要持续强化制度建设、水利数据统计、人才培养等基础工作,为水利发展提供可靠保障。要履行行业职责,健全机构队伍,充分协调联动,全面加强河湖、水资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防汛减灾、节约用水、水利资金等重点领域行业监管。要完善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加强水安全监测体系建设,加快水利工程智慧化、现代水网智能化。要推进引黄济宁、黄河干流防洪二期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引大济湟西干渠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构建骨干水网。要聚焦农牧区供水保障、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提升防洪保安能力三大任务,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