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
张美莎
科技成果转化是连接科研和生产的重要桥梁,也是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得到显著提升,但仍存在“不敢转”“不想转”“缺钱转”“转得慢”等堵点卡点。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要从“改”字起笔,在“转”上聚力,把体制机制改革作为关键一招,着力打破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
“溯源头”“筑根基”,推动基础研究体制机制改革
新质生产力的特点是创新,关键在质优,本质是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它以重大科学发现或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为基础,依赖于高水平的原始创新和颠覆性创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加快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从根本上强化基础研究,走好科技创新的“最初一公里”,激发创新的源头活水。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科学研究向极宏观拓展、向极微观深入、向极端条件迈进、向极综合交叉发力,基础研究的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除了持续增加经费投入,制度保障和政策引导对基础研究产出的影响也日益增强。持续推动基础研究体制机制改革向纵深发展,是进一步释放创新引擎动能、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所在。具体到实践层面,一是优化科研经费资助模式,研究“分段式”政策支持体系,给予“新生代”“中生代”以及领军型人才差异化扶持和长周期支持,营造利于潜心研究的科研生态,让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有“板凳坐得十年冷”的底气;二是完善基础研究人才评价体系,尊重基础研究成果产出的客观规律,允许基础研究人才有一段时间的“蛰伏期”,给予一定程度的“试错空间”。三是推进“有组织的科研”,从资源整合、平台搭建、团队协同、机制建立等方面入手,加强面向新质生产力需求的高质量基础研究供给。
“搭桥梁”“拓载体”,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深度融合
应用研究是基础研究转化为实际应用的桥梁。基础研究的成果多以科学论文和科学著作呈现,其要从无形的知识形态转化为有形的物质形态,必须经由应用研究这一手段和中介。马克思曾多次强调科学的物化,指出“科学力量只有通过机械的运用才能被占有”。要把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结合起来,就必须解决好基础研究知识产出与应用研究需求匹配性不足的问题,着力提高二者之间的互动与融合。特别是在当前多学科专业交叉集群、多领域技术融合集成的背景下,加快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深度融合,对于促进创新要素合理高效流动,激发更多颠覆性与前沿性创新成果产出,形成新质生产力尤为关键。具体到实践层面,一是要利用智库推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充分发挥智库在应用研究方面的优势,强化基础研究机构与各类智库之间的交流合作;二是利用各类科研项目推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通过项目联结等方式,有目的地引导两类研究在相互结合中健康发展;三是利用科研评价体系推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积极探索和遵循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内在规律,建立有利于产出高质量思想成果和政策建议的科研组织形式、评价体系。
“铸系统”“强保障”,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全生态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全要素耦合的系统工程。科技成果要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除了基础研究的源头供给、应用研究的转化桥梁,还需要跨越产品中试“死亡之谷”,将科技成果应用到具体的产业和产业链上。当前科技成果转化呈现周期缩短、主体多元、方式多样等新特点和新趋势。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要从大系统观出发,聚焦“高校、战略科技力量、企业、平台、金融、生态”等关键点,构建适应于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科技成果转化全生态。具体到实践层面,一是构建“科学技术化—技术产品化—产品产业化”贯通式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实现转化主体、转化链条、转化服务全覆盖,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引擎;二是建立完善产学研深度融合机制,打破以往只关注各自主体利益诉求的传统合作格局,从目标融合的战略牵引、能力融合的要素配置、结构融合的生态嵌入等方面构建支持产学研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三是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保障机制,涵盖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构建科技创新容错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等举措。
科技成果转化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也是推动科技创新“关键变量”转化为新质生产力“最大增量”的关键环节。在科学研究、技术攻关、应用推广呈现融合式、全链条迭代进阶之势的大背景下,需要强化基础研究,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深度融合,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全生态,最终实现“从0到1、从1到N”的完美对接,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作者:张美莎,单位:长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