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快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
谢 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从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对健全社会治理体系作出专门部署。提出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等一系列明确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社会治理的重大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快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夯实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之义。
以党建引领推动资源力量的联通整合,增强基层治理系统势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治理改革要牢牢把握这条原则,突出党建为重,增强系统势能,构建一贯到底的改革推进体制。
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完善组织体系。党的力量来自组织,要不断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体系,强化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从纵向组织设置来看,党的组织体系贯穿了中央、省、市、区县、乡镇、社区和农村。在城市要健全“街道—社区—小区—楼栋—党员中心户”组织架构,在农村健全“乡镇—建制村—村民小组—党员中心户”组织架构,将政府组织和党组织延伸到“底”,夯实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从横向延伸来看,党的组织体系覆盖了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城市社区、两新组织、农村、互联网。需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推动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党建互联互动,整合利用各方面力量资源,构建起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组织效能。破除条块分割,基层社会治理才能走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怪圈。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要强化系统思维,从国家治理的大局和整体出发谋划基层治理各项工作,整合基层社会各要素功能,形成融合联动的工作格局、增强社会治理的弹性和韧性、提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要将党委、政府、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等治理主体关联在一个系统上,形成协同高效、多方参与、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格局;要把党建引领、日常管理、社会服务、矛盾纠纷化解、民众诉求主张、风险隐患排查、基层法律服务等社会治理工作集中在一个系统上,形成信息联通、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汇集社会服务治理力量、行业协会商会力量、“两企三新”创新力量,集聚社会治理的最大合力。
以人民为中心促进政社关系的流畅互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基层社会治理改革要紧紧依靠人民,以人民有序参与增强社会问题的可见度、透明度以及社会问题的可治理性。紧紧围绕为了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问计于民”聚民智。群众意见是基层治理的“晴雨表”。基层治理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价值取向,就是要直面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从中找准改革的方向和突破口,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倾听群众诉求,无论是老旧小区的设施改造,还是乡村道路的修缮,都应从人民的实际诉求出发,倾听群众心声,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在不断变化。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激发群众参与改革的热情、畅通群众参与改革的渠道、健全群众参与改革的机制,在一次次问计于民、广集民智中推动和促进改革劈波斩浪、奋楫向前。基层干部应主动深入社区、乡村,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实”字当头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不断提高基层办事效率,让人民在办理各项事务时感受到便捷与温暖。
“借力于民”聚民力。以人民为中心,需激发人民参与。基层治理不是政府的“独角戏”,而是全体人民共同的事业。基层治理要依靠人民群众,尊重人民的权利地位、激发人民的主体意识、凝聚人民的治理智慧,共同治理好社会。在实践中通过建立健全基层议事机制、村民代表大会机制等,让人民积极参与决策过程,鼓励企业和市民通过各种渠道参与基层治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便捷高效的服务平台,让群众参与更方便、更快捷。同时,鼓励人民自发组织志愿服务、邻里互助等活动,更好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放权于民”聚民心。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判断基层治理成效的根本标准。基层干部有无作为,政策是否能落地实施,广大群众最有发言权,当群众的声音被听到、权利被尊重时,就会对基层治理产生更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转化为积极的行动,主动参与志愿服务、维护社区环境、为基层治理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从监督执行角度而言,群众对基层治理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可有效防止权力滥用和不作为现象。可通过优化信访受理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渠道的运用,对基层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要畅通反映渠道、便捷反映流程,只有让权力在阳光下行使,才能形成人民和政府相互信任的鱼水关系,实现政社关系的良性互动。
以制度适配推进权责关系的厘清再造,夯实基层治理法治基础
新时代改革开放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制度建设分量更重。基层治理改革是顶层设计与基层创制的交汇,不仅体现国家治理的一般经验,更是基层结合现实问题进行的制度革新。基层治理的关键是解决权责的匹配,在基层治理的复杂体系中,权责关系的厘清再造是基础性的。
推行职责清单制度。制度适配首先要求建立清晰明确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详细列出各治理主体在不同领域的权力范围和应尽责任,避免权力交叉与责任推诿。厘清上级部门与基层权责边界,理顺职责关系,使上下级之间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明确基层政府、社区组织、社会组织及居民等各主体在治理中的具体职责,避免出现管理空白或职责交叉。在基层行政执法中,明确执法部门的具体执法权限和相应责任,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公正,同时为公众监督提供依据,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健全民主决策制度。以制度适配推进权责关系再造,需要完善决策机制。确保在重大决策过程中,各相关主体依据制度规定充分参与,共同承担决策责任。一方面,基层政府要广泛听取民意,通过居民代表大会、社区议事会等形式,让居民参与重大决策过程,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另一方面,带动社会组织和企业在涉及公共利益的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共同为基层发展出谋划策。此外,要建立决策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民众对决策执行情况的反馈,以便进行调整和完善。
完善监督考核制度。监督考核制度的适配至关重要。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对权力行使和责任履行进行全程监督。通过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及时发现和纠正权责不对等的问题,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同时,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能够激励各主体积极履行职责,对基层干部的工作绩效、社区组织的服务质量等进行量化考核,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以问题导向推动治理方案的迭代升级,促进基层问题精准解决
问题所指,改革所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基层治理要以人民最关心的问题为突破口,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使基层治理可及、可达、透明和可回溯,推动社会问题解决更加主动有效、精细精准。
聚焦强基固本。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推动编制向基层下沉。优化县、乡两级税收返还比例,加大对乡镇的财力支持。健全“以奖代补”机制,对基层服务类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资金补助。深化信访制度改革,推进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的法治化,推进市、县、镇、村四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增强基层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从人员力量、财政支撑、工作机构等方面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聚焦减负赋能。突出“小马拉大车”问题整治,理清基层权责边界,推行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从源头上游关闸分流,避免过多的权责不匹配、不合理的属地管理等事项向基层“大水漫灌”。开展“乱安排、强摊派、随意查”专项清理行动,深入清理基层组织“滥挂牌”问题,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推广“一套表”改革,统筹搭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智慧服务平台,通过数据赋能、流程再造切实为基层减负,全力保障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干。
聚焦提质增效。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主动发现群众诉求的高频问题和重点区域并实施专项治理,实现对重点、难点问题的提前预测和综合管理,提高居民生活的便利性和安全性,由回应型治理向溯源治理转变,使社会治理更加主动有效、精细精准。通过“小切口”解决一系列治理难点,助力基层治理“大课题”攻坚快速推进。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积极作为、主动担当,精准谋划实施,盯着问题去、迎着困难上、冲着顽疾攻,实现改革举措有机衔接、融会贯通,不断推动改革走深走实。
(作者单位:西宁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