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率先设立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 权益保障工作小组

本报讯 (记者 王宥力) 2月28日,青海在全国率先设立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旨在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深入开展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研究制定加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措施,更好地保护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涉及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方方面面,工作小组由民政、教育、卫健等22个相关部门组成,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全省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研究拟定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指导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督促检查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落实情况;总结、交流、推广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经验,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