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为要 清水为魂 奋力谱写兴水利民青海新篇章

刘泽军

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省水利厅供图

2023年,全省水利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胸怀“国之大者”,切实担负起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统筹推进水生态治理与保护、水网规划建设、饮水安全保障、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工作,以水利高质量发展新成效,助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青海建设谱新篇。

这一年,是青海水利凝心铸魂推动发展关键之年。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紧扣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以“提升治水管水兴水能力,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载体,统一思想、坚定信念、协调行动,着力把坚定理想、锤炼党性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1.2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65平方公里,征收水资源费约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57%、16.3%、29.3%,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这一年,是青海水网建设持续完善奠基之年。加快推进水网建设,着力构建现代化高质量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印发《青海省水网规划》等重点规划,挂牌成立南水北调集团第一个省级区域公司,全力推进引黄济宁、黄河干流防洪二期工程等重大水利项目审批进度,持续衔接南水北调西线工程高位入黄、“引通济柴”工程纳入国家水网。引大济湟工程实现全线通水,蓄集峡水利枢纽水电站机组并网发电,那棱格勒河水利枢纽新增泄洪洞全面贯通;哇洪等水库完成主体施工,国庆等水库下闸蓄水;黄河干流防洪(一期)、公伯峡和李家峡水库灌溉工程完成竣工验收。

这一年,是青海水生态保护有力有序推进之年。扛起源头责任,强化干流担当,大力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联合省检察院开展黄河青海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紧紧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摒弃过关思想,迅速开展盐湖开发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整治、小水电清理整改等专项行动。健全长效机制,补齐短板弱项,印发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水资源“三条红线”指标连续11年完成国控目标。河湖长责任持续压紧压实,1.59万名河湖管护员与森林、草原、湿地管护员岗位实现整合,启动实施幸福河湖建设和河湖健康评价,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这一年,是青海民生水利基础夯实提升之年。巩固拓展水利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民有所呼、水有所行”的实事。开展农村牧区供水安全保障巩固提升专项行动,落实资金6.07亿元,全省农牧区供水保证率达96.2%,除险加固6座病险水库,维修养护94座水库,全省农牧区供水保障水平有效提升。

这一年,是青海水旱灾害防御夺取重大胜利之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健全完善汛期统筹协调、调度指挥、信息报送、值班值守等工作制度,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举,构建雷达测雨、雨情站网、水文站网雨水情监测“三道防线”,贯通“四情”防御,强化“四预”措施,切实提升水旱灾害防御水平。突出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强化山区河道管理,成功应对11轮次大范围强降雨过程,安全转移群众3.6万人。全力保证高温干旱期群众的饮水安全,有效应对处置长江流域通天河、沱沱河特大洪水,互助、玛沁山洪,民和“12·18”地震等险情。在极端天气频发重发不利形势下,夺取了洪涝灾害零伤亡的重大胜利,最大程度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4年,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的指引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细化落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统筹推进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管理协同发展,为加快推进青海水利现代化进程接续奋斗。

加快进度建网络。围绕加快水网建设、复苏河湖生态、加强民生水利保障等目标,科学精准谋划一批符合国家投向、效益明显、群众认可的水利项目,全力推进引黄济宁、黄河干流防洪二期等重大水利项目审批进度,重点推进一批水库及水库灌区配套工程立项,全力推动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惠民。

突出治理抓生态。深入贯彻《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推进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湟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保护专项行动成果巩固。持续做实图斑核查整改、河湖健康评价、幸福河湖建设,加大河湖保护治理力度。推进国家节水行动,强化节水载体建设。

守牢底线保民生。学习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找准乡村振兴的切入点,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加快农村牧区供水工程建设、维修养护工作,推进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抓实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水库灌区配套工程建设、水库维修养护、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民和“12·18”地震灾后重建等工作。强化统筹调度,压实防御责任,全面提升水旱灾害防御水平。

聚焦行业强监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河湖长制、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建设质量考核,严格取水许可、定额管理、市场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全过程监管,维护良好水事秩序。加快建成湟水数字孪生流域,强化水利工程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升水利行业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