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部署开展专项活动 推动解决公益损害突出问题

本报讯 (记者 田得乾) 12月25日,记者从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为助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省检察院印发《青海省检察机关开展服务高品质生活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通过开展专项活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件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益诉讼案件,推动解决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实施方案》提出,要持续强化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针对室外健身器材存在零配件缺失、未在醒目位置标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超期使用等四类影响安全使用的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并加大办案力度。针对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标识和警示标识、张贴检验标识超期等问题加大办案力度。针对楼顶违规安装设置大型牌面式户外广告、灯箱、高层建筑物外墙起鼓有脱落风险等情形加大办案力度。

《实施方案》强调,要稳步提升法定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质量,聚焦特殊群体日常生活中的公益受损问题,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纠正无障碍环境建设违法问题;依法办理涉及众多敏感个人信息、特定群体个人信息、教育医疗等民生行业、信息数据量巨大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案件;在办理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的同时,推动反电信网络诈骗公益诉讼案件实现突破,通过与相关部门密切沟通,厘清职责、齐抓共管,逐步构筑起全链条的电信网络诈骗“防火墙”。

《实施方案》要求,要重点办理网络销售涉及食品安全的公益诉讼案件;持续加大“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监督力度,加强对药品生产质量、非法经营、养生保健药品虚假宣传等多类型用药安全领域的监督力度;聚焦城市环境污染突出问题,积极参与城乡人居环境整治,针对重大项目开发建设,部分施工企业防护措施不到位的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同时关注并解决因施工时间不固定造成的夜间噪音污染等公益损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