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走进宗教场所 法治信仰根植于心

本报记者 李雪萌 刘 祎

“设立国家宪法日,目的在于纪念现行宪法的诞生,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培养社会公众崇尚宪法、服从宪法和遵守宪法的意识。”“《宪法》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12月4日,一场在西宁市城北区三其基督教活动点的法治讲座拉开了今年西宁市城北区“宪法宣传进宗教活动场所”的序幕。

升国旗、唱国歌,齐唱红歌赞祖国,法治讲座,法律咨询,阅读普法书籍……西宁市城北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组织辖区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了一系列宪法宣传活动,营造了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在西宁市城中区法幢寺,城中公安分局法制大队警官王德强在国家宪法日主题宣讲中,重点结合《宪法》对宗教工作的有关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宗教事务条例》进行讲解,进一步引导教育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依法信教、合法开展宗教活动,规范宗教事务管理。

“我们学习宪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助于提高我们教职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帮助我们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更好地开展宗教活动。”讲座结束后,法幢寺教职人员释振悟颇有收获。

此外,为了让宪法宣传入脑入心,帮助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在今年的宪法宣传周,西宁市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组织开展法律进寺院现场观摩活动,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及民管会成员观摩东关清真大寺、城东区杨家庄清真寺等宗教活动场所,看文化墙建设、听经验做法、学管理模式、取创建经验等。

“我们坚持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聘请了8名法律顾问,并采取‘课堂讲授+现场教学+讨论交流’的模式,强化宗教教职人员培训,举办市级层面宗教活动场所综合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4期,培训355人,努力使爱国、守法、持戒成为广大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自觉行动。”西宁市民宗委宗教科干部马占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