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多举措破除职称评审难点问题

本报讯 (记者 陈晨) 2023年,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聚焦社会广泛关注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破除人才发展机制障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不断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坚持破“四唯”立“新标”,着力解决评价标准“简单化”问题。对职称评价标准进行新一轮修订,对工程技术、中小学教师等实践性强的专业领域,建立“菜单式”评价指标体系,将论文“必选”转变为成果“多选”。对自然科学研究领域推行代表作制度,注重代表性成果权威性,引导科研人员潜心研究。支持地区、部门结合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探索设立特色评审专业,促进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融合发展。

针对民营企业人才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未参加过职称评审、按照正常申报程序只能从初级申报的问题,建立职称申报“直通车”,对本科、大专毕业后分别在民营企业从事专技工作满5年、8年,并现仍在民营企业工作的人才,可按评审条件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对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职称评审可不做论文、科研要求,培育青海名牌产品、打造名牌商标等均作为业绩成果,树立“凭工作实绩论英雄”的评价导向。

对已在外省取得职称或职业资格来我省就业的专技人才,破除人才流动壁垒,积极推进跨区域职称互认,其在外省、原单位取得的全省统一使用的、中央部委核准的专业技术资格或国家级职业资格,由用人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专业技术水平确认后,即可在单位内部自行使用,避免“交叉评”“重复评”。

进一步加大政策倾斜,建立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长期坚守生产一线且在技术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绝招、绝技、绝活和一流业绩水平,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让技术精湛、技艺高超的“高级工匠”脱颖而出。

此外,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队员加大支持关爱力度,驻村工作年限视同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视同完成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连续驻村满2年以上,驻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且有一个年度考核优秀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层级职称。工作期间撰写的重要调查报告、规划等成果,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业绩材料,引导驻村人员脚踏实地、发挥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