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海省国土绿化公报

青海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

2022年,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和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对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国土绿化工作部署要求,以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为引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一体推进扩绿、提质、增效,国土绿化事业取得了新成效,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实现了新提升。

一、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再上新台阶

全面完成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三年行动,编制完成《青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出台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建构方案等18项制度办法和自然保护地建设规范等4项技术标准。三江源国家公园全面进入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新阶段,祁连山国家公园设园工作基本就绪,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全面展开,昆仑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创建前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有序推进,整合优化后,全省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达到7类87处,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9.18%,高于全国18%的平均比例,初步形成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新体系。制定发布了《自然保护地自然教育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和工作大纲,挂牌成立自然学校,开展生态夏令营、生态课堂进校园等活动,设立31处国家公园示范省自然教育基地。

二、国土绿化科学推进

2022年4月2日,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召开全省国土绿化动员大会,省政府印发《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持续高位推进绿化事业。扎实推进三江源、祁连山、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修复、退化草原治理修复、退耕退牧还林还草、防沙治沙等重点生态工程,全年完成国土绿化525.5万亩,完成目标任务的118%,其中营造林267万亩、草原生态修复258.5万亩;完成防沙治沙127.46万亩,完成目标任务的120%,《青海省国土绿化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圆满收官。高质量完成海南州全省首个中央财政支持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成功申报第二批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黄南州尖扎至同仁段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3亿元。海东市化隆县、海南州共和县入选全国20个科学绿化试点县。开展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摸清了全省造林空间底数。全面实行造林绿化任务带位置上报、带图斑下达,造林绿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全面提升,被国家林草局评为国土绿化表现突出省份。吸引社会投入成效显著,中国绿化基金会和大众汽车集团(中国)投资1500万元,在互助县公益造林6000亩;捐资200万元,完善护林员巡山装备。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投资1000万元,实施了480亩“中国太保三江源生态公益林”三期项目。

三、义务植树创新开展

2022年4月8日,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主要领导率先垂范,与干部群众在西宁市城中区沈家沟植树点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结合3·12植树节、3·21国际森林日、6·17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等生态节日,积极开展“省级领导义务植树”“春秋两季全民义务植树”“共建生态宜居林”等活动,营建了一批民族团结林、国防林、工会林、劳模林、援青林、巾帼林、青年林等“主题林”。不断丰富拓展义务植树尽责形式,逐步完善市州县级“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体系,高质量建成2处“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国家基地和27处省级基地,开通各级“全民义务植树网”平台,尽责活动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全省全年完成义务植树1800余万株,参与义务植树人数达300万人次。

四、城乡绿化美化统筹推进

坚持以城区绿化为骨架、乡村绿化为连接,加快城镇、村域荒山荒地、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等应绿尽绿和庭院绿化美化。将创建省级森林城镇和森林乡村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对具备条件的城镇和乡村统一规划,制定山、水、田、路、林绿化方案,高标准开展城市周边、农牧村庄、交通沿线、河道两岸绿化,实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开展4个省级“森林城镇”和10个省级“森林乡村”创建工作。针对全省558株古树名木分布状况和生长情况,实施“一树一策”管护,集中技术力量采取填堵树洞、防治病虫害、灌水施肥等复壮措施进行保护修复。严厉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

五、部门绿化协同推进

以“应绿尽绿”为目标,结合行业特点和优势,大力推进绿色城镇、绿色乡村、绿色企业、绿色庭院、绿色校园、绿色机关、绿色营区建设。宣传部门大力宣传报道国土绿化的重大意义、决策部署、取得的丰硕成果及先进典型事迹,动员全社会参与国土绿化事业。省军区和驻青各部队组织官兵、民兵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持续营造“国防林”“军(警)民共建林”,主动参加驻地生态治理,促进第二故乡繁荣发展。省总工会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广泛开展劳动技能竞赛、“生态保护我先行”等活动,建成6处“工会林”、4处“劳模林”。团省委动员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参与植绿护绿活动300场,参与青年达1.1万人次,实施2个省级青年林(青年草场)项目800亩。妇联组织动员城乡妇女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参与妇女达3.5万人次,建设3处“巾帼林”。教育系统组织广大师生参与自然教育、绿色实践和“关注森林有你有我”系列活动,参加国土绿化活动达100万人次。生态环境部门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全年查处违法案件138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持续拓展城市绿色空间,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4.1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49平方米。交通运输部门大力开展绿色景观廊道建设,绿化公路48393.6公里。水利部门坚持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2.95万亩。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强化农田防护林网建设和草原保护,整体推进垦区、农村牧区环境绿化亮化。铁路部门以建设绿色通道为重点,切实加强北山义务植树基地和铁路沿线绿化管护。

六、资源保护不断强化

林(草)长制全面推开,全省设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草)长6723名,制定各类方案、制度、办法296项,生态治理修复、森林草原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重大事项全部纳入林(草)长制考核体系。严控林草资源征占用,制定实施《青海省重要湿地占用管理办法(试行)》,核准使用林地128项、草原73项、湿地52项。加大林草湿荒生态综合监测力度,森林样地调查全面完成,被国务院三调办评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先进集体”,为全国唯一林草系统获奖单位。全面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禁牧2.8亿亩、草畜平衡3.16亿亩,完成人工种草107.88万亩,草原改良597万亩,草原围栏封育210万亩。湿地保护取得突破,玉树隆宝滩成功申报国际重要湿地,全省国际湿地达到4处,湿地保护率达64.32%。加强野生动植物系统保护,在全国率先推行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保险赔偿,完成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组织开展“2022清风行动”,查办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案件10起。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控责任制,全省连续36年无重大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林业有害生物303万亩,防控草原有害生物3561.95万亩。获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资源保护与管理表现突出省”表彰。

七、支撑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印发《青海省“十四五”林草科技创新规划》,持续深入推进“林草高新技术进青海活动”。加强乡土树(草)种选育、生态修复、林药间作等领域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推广新成果新技术30项,制定地方标准42项,新建国家陆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2个。积极推进国际合作项目,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丝绸之路沿线地区生态治理与保护项目青海省子项目获得亚行董事会批复,获得亚行贷款5976.1万欧元。积极稳妥推进林草碳汇工作,完成全国首笔草原碳汇交易,果洛州成功入选全国首批林业碳汇18个试点市(县)之一,探索开发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的草原碳汇产品,编制全省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计量监测和评估体系实施方案。

八、生态惠民取得新成效

成立全省推进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印发《青海省“十四五”林草产业发展规划》《青海省枸杞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建立全省促进冬虫夏草产业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与北京同仁堂公司签订青海道地药材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新认定有机枸杞基地7.3万亩、企业20家,新增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3家。举办青海枸杞“柴达木”品牌发布会,制定“柴达木”品牌团体标准。举办“冬虫夏草鲜草季”活动,打造线上“青海林特产品馆”,积极组织林草企业参加第23届“青洽会”、第二届中国(青海)国际生态博览会等展会,林草产品市场不断拓展。全面落实林草湿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稳定14.51万个生态管护公益岗位,全年直补群众生态管护报酬和各类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9.11亿元。

2022年,全省国土绿化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全省目前适宜造林地大多立地条件较差,绿化难度大、成本高,加之地类调整,造林绿化空间大幅减少,绿化项目落地难等问题影响了国土绿化进程,国土绿化仍需加大力度。2023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积极践行“林草兴则生态兴”“生态兴则文明兴”的时代使命,以建设生态友好的现代化新青海为目标,以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为引领,以林(草)长制为抓手,坚持数量质量、存量增量并重,持续科学开展国土绿化,推动形成“大绿化”“大生态”格局,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