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 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本报讯 (记者 王臻) 记者近日从青海省水利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水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为重点,强化取用水监管,健全责任考核制度,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助力生态文明高地和产业“四地”建设,为推进现代化新青海建设提供水资源支撑。

《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基本建成较为系统、完整的取用水监测计量体系,非农业取水口和大中型灌区渠首取水口计量实现全覆盖;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基本建立,区域水权、取用水户取水权基本明晰,用水权市场化交易趋于活跃。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9.6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1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1以上,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达到1.2亿立方米。到2030年,制约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方面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意见》从四个方面部署了主要任务:一是严格总量控制,强化刚性约束。科学合理配置水资源;推进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强化取用水监管;加强水资源费征收;推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探索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二是加强地下水管理,提高治理效能。开展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严格地下水保护;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地下水开采管理;加强机井数量管控。三是强化节水管理,提升用水效率。强化节水监督考核;推动重点领域节水;加快非常规水利用;加强节水载体建设;强化节水监督管理。四是严格水资源保护,确保可持续利用。完善水资源监测体系;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严格生态流量监管;认真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审计和省级监督检查发现各类涉水问题整改;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强化水土流失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