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任务书 延伸责任链 绘好施工图 统筹推动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走深走实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就《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若干措施》答记者问

绘好施工图

统筹推动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走深走实

本报讯 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2021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党内规范性文件对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作出具体规定。《意见》印发后,省委高度重视,省委主要领导就抓好贯彻落实作出批示,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具体措施,确保《意见》落实落细落地;省委常委会会议集中传达学习,对学习贯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着力推动《意见》精神一贯到底。十四届省委选举产生后,省委常委会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八轮巡视金融单位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若干措施》,并印发全省贯彻执行。日前,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就《若干措施》主要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若干措施》在强化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方面有何具体要求。

答:《若干措施》从4个方面对加强组织领导提出要求,省委通过以上率下推动整改落实。一是建立省委常委会听取汇报机制。省委常委会会议听取每轮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综合情况汇报。根据工作需要,也可直接听取被巡视党组织巡视整改情况汇报,省纪委监委机关和省委组织部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情况汇报,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巡视成果运用情况汇报,督促指导相关责任主体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二是强化省级领导“一岗双责”。省级领导结合职责分工,审阅巡视整改方案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统筹抓好分管领域的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三是加强和改进省委巡视反馈。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每轮巡视反馈会议,对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出具体要求。向省级领导担任“一把手”的被巡视党组织反馈时,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出席反馈会议。开展系统巡视或专项巡视时,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参加反馈会议。向县(市、区)反馈时,市(州)纪委监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参加反馈会议。结合工作实际,可采取集中反馈与“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四是深化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把《意见》和《若干措施》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省委党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培训课程,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组工干部、巡视巡察干部日常培训重要内容。

问:《若干措施》对被巡视党组织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答:《若干措施》从6个方面对被巡视党组织提出要求,督促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被巡视党组织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明确一名班子成员负责牵头抓好巡视整改日常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全力推动整改落实。二是健全责任机制。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巡视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整改事项,以上率下压实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巡视整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整改扎实有效。领导班子成员抓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纳入述责述廉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内容。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调整的,梳理接续整改任务清单,做好交接工作,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三是抓好巡视集中整改。巡视反馈后15个工作日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1个月内召开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3个月集中整改期内,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确保取得明显成效。四是报告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巡视反馈后3个月内,被巡视党组织向省纪委监委机关报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抄送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主要报告被巡视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五是公开巡视整改情况。被巡视党组织自收到省纪委监委机关对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审核意见之日起1个月内,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巡视整改情况,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六是建立巡视整改长效机制。被巡视党组织要按照“四个融入”要求,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巩固拓展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问:《若干措施》对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巡视整改监督责任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若干措施》从6个方面对省纪委监委机关提出要求,把督促巡视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全面监督被巡视党组织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一是健全整改监督机制。制定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办法,明确相关职责和承办部门,层层落实监督责任。巡视反馈后6个月内,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情况和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汇报,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日常监督情况。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派员参加巡视反馈会议,列席指导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明确整改监督重点事项,建立整改监督台账;综合运用听取汇报、召开推进会议、专题会商、调研督导、约谈函询、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被巡视党组织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三是及时处置问题线索。收到问题线索3个月内,向省委巡视办反馈处置进展情况。对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强化跟踪督促,每3个月反馈一次处置进展情况。四是建立会商审核机制。牵头召开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和省委巡视组参加的联席会议,会商审核被巡视党组织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五是加强整改成效评估。巡视反馈后6个月内,由省纪委监委机关牵头,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及省委巡视办组成评估小组,对本轮巡视的党组织按30%进行重点抽查评估。六是推动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指导派驻(派出)机构和被巡视地区(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协助、推动被巡视党组织落实巡视整改任务。

问:《若干措施》对强化组织部门巡视整改监督责任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若干措施》从4方面对省委组织部提出要求,结合选人用人日常工作加强巡视整改监督,确保日常监督做细做实。一是健全整改监督机制。制定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办法,明确相关职责和承办部门,层层落实监督责任。巡视反馈后6个月内,组织部部务会听取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情况汇报,并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日常监督情况。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派员参加被巡视党组织巡视反馈会议,列席指导专题民主生活会;明确整改监督重点事项,建立整改监督台账;综合运用听取汇报、干部考察、任职谈话、调研督导、约谈函询等方式,督促被巡视党组织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问题的整改。三是办理巡视移交问题。对巡视移交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担当作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督促整改。四是参加会商审核研判。对被巡视党组织整改方案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中涉及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进行会商审核研判。

问:《若干措施》对有关职能部门在巡视成果运用中明确了哪些主要任务。

答:《若干措施》对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了要求,综合运用巡视成果,促进标本兼治。省委、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办理巡视移交的工作建议,结合职责牵头或协助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制度机制;省委、省政府有关主管或监管部门对通报的专题报告或行业领域普遍性、系统性问题,深化系统治理,推动解决深层次问题。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加强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等专项检查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可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

问:《若干措施》要求巡视机构在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中承担哪些职责。

答:《若干措施》对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巡视组和省委巡视办提出要求,切实发挥统筹督促作用,推动整改和成果运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一是加强统筹谋划。巡视反馈后6个月内,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省纪委监委机关和省委组织部对巡视开展日常监督情况汇报,也可直接听取被巡视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汇报。二是强化监督研判。省委巡视组加强对上轮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巡视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对发现的行业领域突出性、系统性、普遍性问题,提出工作建议或提交专题报告。三是抓好督促协调。省委巡视办围绕整改关键节点,细化工作程序和职责要求。向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移交工作建议或专题报告。集中整改期间,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有调整的,向新任主要负责人发函提醒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建立省委常委会会议有关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台账、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点人点事办理情况台账、省级领导批示落实情况台账、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台账、问题整改情况台账,督办跟踪落实,及时汇总分析,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每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问:请谈谈如何对照《若干措施》,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答:市(州)、县(市、区)党委和已开展巡察工作的省直单位及省属企业党组(党委)要把学习贯彻《意见》和《若干措施》作为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压实各方责任,健全完善机制,强化制度执行,不断提升本地区本部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水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巡察机构要对照《意见》和《若干措施》要求,找准自身定位,认真梳理任务清单,及时将有关规定细化为具体制度、机制、流程,形成整改监督合力。省委巡视机构要率先学习领会,巩固深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通过实地调研、指导督导、专题辅导、座谈交流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意见》和《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