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海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宣传作品征集公告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部署,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着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深入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更好地营造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青海日报社、青海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企业联合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一、活动目的

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聚焦“营造更好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宣传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中小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坚持稳岗生产,在抗击疫情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及先进个人,中小企业创业故事以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宣传作品,进一步增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宣传工作的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为我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有利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活动主题

你我一起、益企同行

三、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青海省财政厅

(二)主办单位

青海日报社、青海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企业联合会

(三)承办单位

青海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经信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青海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各“窗口”平台

(四)执行委员会

活动设执委会,由主办单位负责同志担任执委会主任,成员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执委会办公室设在青海经信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五)评审委员会

由执委会组织成立省垣文学界、新闻界、摄影界知名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征集作品的评选工作。

(六)法律顾问

谢  治    泰和泰(西宁)律师事务所

四、活动安排

(一)征集阶段

2022年6月27日至9月30日

通过《青海日报》向全社会进行公告,青海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联盟分别向联盟各成员单位、各地区“窗口”服务平台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发布活动通知,青海企业联合会向成员单位发布活动通知。上述单位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推荐作品报送到“2022年青海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宣传作品评选活动”执委会办公室。

(二)评审阶段

2022年10月1日至10月25日

评审委员会于10月25日前,完成对征集宣传作品的评审工作,并于10月下旬向社会公示。

(三)发布阶段

2022年11月中旬

主办单位将于11月中下旬举办活动正式发布“2022年青海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宣传作品”评审结果,公布入围及获奖作品,并对相关单位、个人给予奖励。

五、征集范围和作品范围

(一)征集范围

宣传作品主要包括文字、视频(含动漫、H5等各类新媒体产品)、图片(新闻摄影图片或制作的各类图片图表等)三类,在全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及全社会广泛征集。

(二)作品范围

1. 反映我省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部署,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着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

2. 反映我省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培育服务“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核心企业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共赢发展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

3. 反映关于我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高端制造业+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建设以及“双循环”“双碳”、企业发展战略、企业经营管理模式等一个或多个方面的创新创业做法和效果、个人致力于创新创业等方面的精神及突出表现。

4. 反映我省中小企业和服务机构在认真贯彻关于防控疫情要求,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控阻击战最前线,勇担使命,无私奉献,为取得防控疫情战役胜利冲锋陷阵的先进事迹;为大力弘扬广大中小企业及员工抗疫情奋战精神,歌颂防控攻坚战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英雄事迹,弘扬企业精神,防控疫情促进企业发展的先进经验。

5. 反映我省企业家先进典型和事迹,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深入宣传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倡导企业家守法经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练好内功;提高经营能力、管理水平,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坚定走品牌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之路。

6. 反映我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在面向中小企业开展公益服务下带动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探索开展中小企业服务专员长效机制,在提升服务深度、优化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深化服务成效等方面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  

六、奖项设置

根据文字、视频、图片三个类别,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

一等奖3名(每组一名),各奖励5000元;

二等奖6名(每组二名),各奖励3000元;

三等奖9名(每组三名),各奖励1000元;

优秀奖15名(每组五名),各奖励300元。

奖项不重复领取,获奖者只按最高一项奖金领取。各单位和个人所获奖励金额税金由执委会代扣代缴。

七、作品要求

(一)文字类作品。要聚集主题,注意从小处着眼,用事实说话,讲好企业和个人故事,一般不超过2000字。

(二)视频类作品。时长应控制在3分钟以内,提供16:9横版高清素材,MP4、MOV格式均可,视频像素1920 x 1080,大于100M。请使用专业摄影设备拍摄,使用收音设备,避免环境杂音。

(三)图片类作品。注重新闻性、表现力、时效性,并用文字简要描述图片内容,需包含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素。要求报送不小于2M的原图,采用JPG格式。

八、版权归属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投稿者或作者,活动执委会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1.最终投稿作品均是投稿者原创作品。投稿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征集作品的素材均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投稿作品未申请专利或进行著作权登记,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它媒体公开发表,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否则,活动执委会将取消其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所有获奖(一、二、三等奖)的投稿作品,投稿人须承诺并认可该作品是受活动执委会委托进行创作,获奖作品的著作权自作品完成之日起归活动执委会所有。

3.投稿作品如果有涉及抄袭、剽窃或存在其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侵害第三方著作权)的情形,均与活动执委会无关,活动执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完全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4.所有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活动执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

九、作品应用

1.优秀文字作品将在《青海日报》以专栏的形式刊登,并集结成册面向全省相关部门赠阅。

2.优秀图片作品在《青海日报》微信公众号、微博、客户端发布,并集结成册面向全省相关部门赠阅。

3.优秀视频作品在《青海日报》抖音、快手发布,并以短视频形式集结成册面向全省相关部门赠阅。

4.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官网将开辟活动专题,分设文字、图片、视频专栏,面向全省中小企业及全社会交互传播。

5.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全国中小企业发展宣传报道优秀作品评选活动。

6.各组别获奖作品,将向省内、国内各媒体推荐发表。

十、作品提交

1.所有作品请报送至活动指定邮箱qh6108879@126.com,联系人:铁荣荣,0971-6310205。

2.投递作品时请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作品必须配有简单文字说明或名称、作者简介(含年龄、工作单位、专业、以往获奖情况等)。文字说明应阐述创作思路、理念及作品内在含义,字迹清晰,表述完整。

十一、特别说明

1.作品为单位作品、职务作品、合作作品的,应当以著作权人的名义进行投稿;著作权人为多人的,应当经全体著作权人同意后由代表人进行投稿,代表人应当在投稿信息中列明全体著作权人,代表人参与征集活动所作出的行为及意思表示将被视为由全体著作权人共同作出。

2.作品一经投稿,即视为投稿人提交投稿作品之前,已阅读上述条款并表示同意,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

3.征集作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1)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属实;

(2)作品未按说明要求投稿,不符合本次活动主题、创意要求和格式;

(3)征集作品经评审委会员鉴定主要内容重复或属明显抄袭。

十二、联系方式

(一)青海日报社

联系人:张娴     贾鑫瑞

联系电话:0971-8457756

(二)青海省企业联合会

联系人:梅艳玲

联系电话:0971-6305449

(三)青海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联系人:铁荣荣

联系电话:0971-6310205、6108879

邮箱:qh610887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