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公告

(第2号)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有关安排及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及监督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将于2022年4月至5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依照监督法有关规定,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提出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青海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西宁市五一路16号

电 话:0971—8457033(传真)

电子邮箱:qhrdhzw@163.com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