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百年历程中读懂中国共产党“人民至上”的民生密码

宋 洁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以宏阔的历史视角和深厚的历史智慧,全面总结了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奋斗的“十个坚持”宝贵历史经验。其中,“坚持人民至上”深刻地揭示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我们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中国共产党历经百年而风华正茂、饱经磨难而生生不息的根本原因在于,我们党在任何时候都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百年历程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坚守人民情怀,把人民的幸福生活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彰显了我们党“人民至上”的价值立场。

“救民于水火、解民于倒悬”——中国共产党为民而生。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国土沦丧、民生凋敝、文明蒙尘,中国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为了民族的独立复兴、人民的解放富裕,一位又一位的仁人志士奔走呐喊,一次又一次的救亡运动接连而起。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主义。1921年,在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把“人民”二字铭刻在心,把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鲜明地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始终不渝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党的二大鲜明提出,中国共产党应当是“无产阶级中最有革命精神的广大群众组织起来为无产阶级之利益而奋斗的政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对民生的认识不断深化,对改善民生的方法不断进行充实和发展。这一阶段,“土地问题”是中国共产党解决民生问题的主基调。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主张“耕者有其田”的民生政策,在行动上采取“打土豪,分田地”的政策措施,在法律上制定《井冈山土地法》和《兴国土地法》等法律保障。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组织劳动互助、减租减息、生产自救和精兵简政等一系列民生经济政策,为抗战胜利奠定了经济基础和民心基础。解放战争时期,中共中央制定《中国土地法大纲》,并明确“依靠贫农,巩固地联合中农,消灭地主阶级和旧式富农的封建的和半封建的剥削制度”的土地改革方针,至1949年6月,解放区1亿多农民获得了3亿多亩土地。从中国共产党的发展进程看,自诞生之日起,就确立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初心,这是“人民至上”价值原则的体现,并不断探索实现“人民至上”价值导向的社会主义制度。

“参天之木,必有其根”——中国共产党因民而兴。新中国的成立,彻底结束了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和一盘散沙的局面,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宣告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中国共产党成为全国性的执政党,但面临的是国家的贫弱、人民的贫困。生产力水平低下、工农业生产非常落后,1949年中国经济总量占世界的比重不足5%,人民生活饥寒交迫、80%的文盲率是当时民生状况的真实写照,上千万计的灾民、数以百万计的失业工人亟待救济。新生的人民政权将保障民生摆在首位,从救济灾民与失业工人开始,在迅速掀起经济建设高潮的同时,全民动员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迅速建立起包括劳动保险、公费医疗、农村合作医疗、赤脚医生等在内的民生保障制度,并提供免费教育、住房福利,使得劳苦大众翻身解放,生活逐渐好转。毛泽东同志在七大党章中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确立为党的宗旨,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的眼睛要关注工人及一般人民生活的改善,这是巩固政权的根本。中国共产党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中,始终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切实保障人民在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各项权利,努力将社会主义“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落到实处。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中国共产党以民为本。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党和政府将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民生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对我国的矛盾做出了重大政治判断,即“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1978年启动改革开放,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只有381元人民币,整个国家近10亿人口中,有两亿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这是当时确定主要矛盾的基本依据。20世纪80年代末,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我国基本上解决了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温饱问题解决后,中国仍然面临人口众多、国家经济社会各方面发展基础薄弱的现实国情,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仍居于世界后列、生产力不发达、地区发展差异大、人民群众受教育水平偏低,人民群众迫切希望过上更加宽裕殷实的生活。中国共产党着眼于民生实际问题,制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详细论述了中国如何从“温饱型社会”逐渐走向“共同富裕型社会”,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发展道路。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力,第二是共同富裕。江泽民同志系统论述了改善民生在党的工作中的地位。指出,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点。胡锦涛同志系统论述了“以人为本”和改善民生的关系。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强调完善人民的收入、教育、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走自己的路,开创、坚持、捍卫、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人民生活实现了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奔向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

“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中国共产党与民共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作为党做好一切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根本准则。在宏观政策思路上提出,社会政策要托底;在民生工作思路上提出,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在解决收入分配、实现共同富裕问题上提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把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进到一个新阶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党的十九大报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背景下提出,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大政治研判,把人民群众的需求提升到了经济生活基础上的社会生活领域。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原来“民生五有”的基础上增加了“幼有所育”“弱有所扶”两项内容,将民生内涵拓展为“民生七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创新性提出民生保障制度概念,将国民生活保障的制度诉求由原来的社会保障拓展为民生保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将“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并多处强调“共同富裕”,这表明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起点上,党中央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总结提出“坚持人民至上”的宝贵经验,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始终不渝坚持“为人民服务”,团结和带领亿万人民艰苦奋斗、接续奋斗,创造了“换了人间”的发展奇迹和“当惊世界殊”的伟大成就,深刻诠释了中国共产党“人民至上”的价值原则。

(作者为青海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