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全面开展 林长巡林巡草检查督导工作

本报讯 (记者 叶文娟) 1月23日,记者从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了解到,为规范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工作,有效落实林(草)长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加快推进建立林(草)长制体系,实现山有人巡、林有人护、草有人管、责有人担,我省将全面开展林长巡林巡草检查督导工作。

据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王恩光介绍,此项督导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全面落实《青海省总林长令》要求开展。

《通知》指出,各地要以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为目标,健全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加强工作机构建设,下达林长制重点任务清单,出台配套制度。各级林长要积极主动协调解决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重大问题,通过调研调度、巡查督查,采取定期不定期、专项和日常巡林巡草方式,督导责任区域内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对于重点时期、重要节点、关键区域及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问题多发频发的地区,要作为巡林巡草重点,加密巡林巡草频次。

《通知》强调,各地要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然资源部年度卫片执法、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国家森林督查、自然保护地“绿盾”专项行动等反馈问题整改,严肃依法查处违法占用林地草地湿地、破坏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行为。坚持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改革方向,通过完善政策、健全服务、规范管理、加强扶持等措施,加快推进集体林业发展。加快发展森林康养、乡村旅游、生态体验、自然教育等生态旅游新业态。

《通知》要求,要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森林草原资源修复力度,持续提高森林草原生态系统质量。强化草原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监管。进一步规范全省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巩固木里矿区种草复绿成果,加快修复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草地湿地生态系统。此外,还就全力抓好全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