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第06版:法苑 2026年01月20日 因不慎,坐落城北区柴达木路351号45号楼1单元11410室,预告登记权利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预告登记义务人为程青的《房屋他项权证》(青(2024)西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35844号)不慎遗失,特此声明。 声明人:程青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