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西海全媒体记者 彭娜)8月12日,全省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召开。西海全媒体记者从会上获悉,近日,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青海省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

《工作措施》由健全志愿服务动员体系、健全志愿服务供给体系、健全志愿服务队伍体系、健全志愿服务阵地体系、健全志愿服务文化体系、健全志愿服务支持保障体系、推动志愿服务国际交流合作等七部分组成,旨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根据《工作措施》,我省将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准确把握群众急难愁盼,精心策划贴近生活、群众所需的志愿服务项目。在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办事大厅、窗口单位中建立志愿服务站点,推进国家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等志愿服务站点全覆盖,引导社会力量建设或承接志愿服务站、学雷锋示范岗、特殊景观打卡地等,在新建住宅物业公共服务用房规划时设置志愿服务空间。

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不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将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为所属干部职工开展志愿服务提供经费保障,并争取社会支持。

制定《青海省志愿服务激励嘉许办法》,完善以精神激励为主的褒奖机制,制定星级认定制度,增强志愿者的成就感和荣誉感。采取服务积分、时间储蓄等方式,完善礼遇回馈和信用激励机制。在政治待遇、评先评优、学校教育、就业创业、公共交通、金融服务、消费支出、生活服务、关心关爱等方面提供一定优待。在评选全省“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道德模范”,及推选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道德模范”时, 将志愿服务作为重要参考。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时,注重了解志愿服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