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西海全媒体记者 周建萍)近日,西宁市乡村振兴局发布数据:截至目前,西宁市建成5类光伏扶贫项目,装机规模103兆瓦,653个村集体经济实际收益14742.95万元,873户2209人实际收益273.4万元。

近年来,西宁市紧抓光伏扶贫的政策机遇,充分利用丰富的太阳能资源优势,在湟中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湟源县大力推进村级光伏电站建设,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增加了脱贫群众收入,有效地巩固拓展了脱贫攻坚成果。

在积极探索光伏电站建设模式中,西宁市采取“政府投资、联村建站、量化到县、确权到村”的模式,在三县(区)建成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做到脱贫村光伏项目全覆盖。

强化光伏扶贫电站维护运营,确保光伏扶贫电站长期发挥效益。制定《村级光伏扶贫项目收益使用管理办法》,明确管理主体、收益对象、使用途径等,对责任落实、产权归属、成本管控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促进光伏扶贫项目规范化、制度化运行。三县(区)将容量为75.4兆瓦的联村光伏扶贫电站资产股权确权到330个脱贫村,收益分配将按照股权构成分配,保障资产资金安全和项目村权益。

此外,西宁市还利用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的村集体经济设置公益性岗位,积极吸纳不能就业困难人员,三县(区)共设置保洁员、绿化员、道路维修员、疫情防控临时岗位等公益岗位3930个,帮助建档立卡群众就近就地就业,稳定增加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