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社会治理成果更多更好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于瑞荣

国之兴衰系于制,民之安乐皆由治。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良好的社会治理是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前提和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青海省委省政府突出顶层设计,带领全省各地干部群众积极探索符合青海实际、体现时代特征、顺应群众需求的社会治理新路子,建立起城区、农村、牧区三种类型,市州、县市区、乡镇、村社区社会治理四个层级的青海特色社会治理模式,一张新型社会治理发展蓝图日渐清晰。

党的十九大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目的在于让更多的主体参与社会治理、更加多元的方式推动社会治理、更加公平地享受社会治理成果。

五年来,我们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达到新水平。加强和创新城乡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村规民约等基层治理新机制,城市治理更精细、农村治理更精美、牧区治理更精进,社会文明整体实现新进步。

省统计局调查结果显示,2021年全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到92.87分,较2020年提高1.89分,连续9年实现稳步上升。

社会治理的主体是人民,目的是增进人民福祉。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日益提升,正是城乡社会治理的不断深化。青海以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不断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治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风险化解能力不断提升,“五治”融合作用不断发挥。今天的青海,社会和谐稳定,百姓生活安宁,各族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强调,要坚定不移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导向,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着力强化国家安全战略要地功能,确保政治更安全、社会更安定、人民更安宁。

建设现代化新青海,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我们要牢牢把握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总要求,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治理难题,积极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展现更大作为。

加强社会治理,最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服务群众。我们要创新社会治理理念,把握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使社会充满勃勃生机而又井然有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党政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制度,把矛盾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绘就“以人民为中心”的现代化治理的价值底色,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社会治理成果更多更好更公平惠及到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