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出台

本报讯(西海全媒体记者 李增平)11月2日,记者从玉树藏族自治州州委宣传部获悉,《玉树藏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批准,将于11月起施行。

三江源地区的传统建筑主要有石雕、木雕、混合雕3种,人们就地取材,依地势砌筑,呈现出当地藏族先民特有的理念、追求、思考和需要。目前,玉树州通天河流域、澜沧江流域保护的传统村落共有47处,其中21处国家级传统村落、2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7处省级历史文化建筑、23处古村落生活体验区。这些古村落以浓郁的民族建筑风格,直观地向世人展现了三江源地区民族文化的动人魅力。

据悉,《条例》共七章四十九条,本着突出重点、应保尽保的原则,通过建立保护名录制度,以精细化管理框定所保护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层级、范围;通过细化规划保护措施,以清单管理的方式实现保护边界的界定相对清晰、内容基本明确;通过接地气的地方特色规定,将具有玉树地方特色的重点保护对象纳入保护范围,实现有依据、有特色、可操作。

《条例》的出台,将使玉树州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迈上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管理轨道,对玉树州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