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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静态管理期间延续限制车辆、行人出入

本报讯(西海全媒体记者 李延绯)4月17日,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告,为强化主城区静态管理,有效阻断车辆和人员流动引发的传染途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的工作要求,西宁市城东区、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四个行政区(包括东川工业园区、南川工业园区、海湖新区、生物园区)分别限制车辆、行人出入。

限制管控的时间为4月18日0时至22日24时(每日全天候24小时)。

限制管控的区域和节点,以西宁市城东区(包括东川工业园区)、城中区(包括南川工业园区)、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城北区(包括生物园区)区域外围道路为节点,严格控制各类车辆、行人驶入和驶出各自管控区域,不得跨区出入活动。各区主要管控的节点请扫文尾二维码查看。

除上述主要节点外,四个区域外围道路相会的其他支路巷道同时管控。

限制管控的车辆,为所有机动车(包括各类重型、大型、中型、小型汽车;轮式机械车;全挂车、半挂车;专项作业车;摩托车)、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脚踏车、残疾人代步车)。

除限制管控各类车辆外,上述节点行人禁止通过步行、骑行、搭乘等方式出入本区域。

核准通行的情形,消防车、救护车、军车、警车、运钞车、新闻采访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疫情防控用车、样本送检车、防疫物资运输车持核发的西宁市疫情防控应急保障车辆通行证,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从事医疗和生活基本物资运输、大型工矿企业原材料运输、垃圾清运、环卫清扫、供排水、供电供气、通信保障、应急抢险和公务运行等任务的车辆经现场核查后,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所有车辆、行人严格落实封控区、管控区的执行标准,除核酸检测、看病就医、派人采购等政府统一有序安排的需求外,非必要不驾车、不外出、不跨区、不进入公共场所,坚决杜绝聚集乘车、人员扎堆,保持有效疫情防控措施。

G6京藏高速公路、G0612南绕城高速公路、西塔高速、同仁路高架桥、峡口路高架桥主线正常通行,所有过境车辆禁止通过各互通口驶入主城区。

主城区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长中短途客运班线车、城乡公交车和各类旅游车(包括自驾游、租赁游、拼车包车游)一律停运,禁止驶出各管控节点。

主城区公务用车、私家车严禁非公务出行、非必要出行;

遇有看病就医、伤愈回家、吊唁出殡、照顾老幼病残孕等特殊需求时,在核验“双码”、测量体温后,开辟绿色通道,保证优先通行,公安110报警平台、公安交通122报警平台已开通电话救助服务。

上述主要管控节点和有关市、县、乡(镇)、村、山路相互交会的出入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统一设卡,加派执法力量检查、引导、指挥交通。

违反本限行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