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一小区一方案 还有多个严禁

本报讯(西海全媒体记者 李增平)3月31日,记者从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了给居民带来更舒心、更安全的居住体验,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关于加强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老旧小区改造要按照“一小区一方案”原则,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按要求组织专业机构编制小区改造方案,并在小区适时公开,保障居民知情权、监督权。

《通知》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检测等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依法依规履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招投标、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竣工验收备案等基本建设程序制度。严禁“边设计、边施工”“边施工、边设计”,严禁盲目压缩合理工期及造价,严禁擅自修改图纸、偷工减料或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建立日常巡查及差别化监管制度,和质量安全监督档案,对外挂电梯、屋面防水、隐蔽工程等重点部位重要工序加大监督抽查抽测频率,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督促各方落实质量安全责任。

老旧小区改造既要“面子”也要“里子”,地下管线要保护好,完善施工现场安全警示设施,施工区域要安装防护网、防护栏,增设夜间安全警示灯,防止施工人员及小区居民发生撞伤、摔伤、砸伤、坠落等安全事故。涉及地面开挖、高空作业、重物吊装的,搭设临时防护设施,避免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发生。做好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按要求在施工区域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合理控制施工时间,做到不扰民、少扰民。

同时,强化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和送检复试检测,确保材料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材料进场,不得使用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保温材料。通过实物、样板和展板等方式向居民全方位展示改造材料、构配件、施工工艺及改造效果。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安全宣传,让参与改造各方与小区居民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