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欠企业账款的公告

为做好企业往来账款清理,青海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原名称:龙源(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龙源格尔木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龙源大柴旦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近期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账款予以清偿,现特发此公告,请以下各相关债权单位及时与我公司联系对账、登记,依2026年6月30日账面余额为准,以便我公司依法确认债权后清偿。

1.以下为与青海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有债务关系的单位:

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青海省建筑建材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建筑建材科学研究院电力勘察设计所。

2.以下为与龙源大柴旦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有债务关系的单位: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黑龙江省火电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双龙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青海电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

时间范围:2009年6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之间未结清之债务。

登记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债权凭据(原件及复印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45日,若超过登记期限,我公司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本公告解释权归发布单位。

债务单位:青海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龙源大柴旦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博雅金融广场-15号楼,国家能源集团。

联系人:岳文宏

联系电话:18097075014

青海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龙源大柴旦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