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免去李芬菊同志政协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 并接受其辞去政协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6年1月11日政协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2版:省内要闻 2026年01月12日 根据本人辞呈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政协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 免去李芬菊同志政协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提请政协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接受其辞去政协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