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称多县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为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现就称多县历年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退还工作,公告如下:

凡已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且满足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尚未到我局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的15家企业,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前来办理。受理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办理退还手续所需提交的具体资料,可联系我局工作人员咨询获取。

咨询电话:0976-8861711

称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