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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青海吉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104MA7G03GR5Q,法人:姚明)与拟被审计单位达成审计协议并出具审计报告(计划拟使用报告号青吉会专〔2024〕130号至169号),后双方未就审计协议达成一致,未进行审计。现登报申明:青海吉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报告号青吉会专(2024)130号至169号未出具任何报告,并在此强调青吉会专(2024)130号至169号报告号作废。

青海吉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