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把握三对关系 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

王 兵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需要正确把握“应减之负”与“应担之责”、“应放之权”与“应赋之能”、“减负之量”与“减负之质”三对关系,以客观科学的态度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卸下“包袱”为的是担起担子。基层减负要消除影响基层干部担当作为的各种消极因素,同时也要警惕部分基层干部把减负等同于“减担当”,对该担的担子拈轻怕重,对分内之事降低标准、放松要求;只有持续优化基层权责关系,不断改革放权赋能的内容、质量和工作方法,让基层的权力与能力相互匹配、赋能与强基同向发力,基层减负才能更加科学有效;减轻基层负担,减的是量、求的是质,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紧密结合起来,突出问题导向,采取有针对性的、长效性的制度和措施。

(原载于《人民日报》2025年3月25日第9版,本文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