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青海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等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24年9月26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第2版:省内要闻 2024年10月10日 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地方性法规: 一、《青海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2013年7月25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二、《青海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2006年5月26日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