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生态保护为基石 构筑青海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创新路径

青海师范大学教授 薛华菊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青海应以生态保护为基石,探索具有青海特色的国际生态旅游创新路径,共创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繁荣局面。

坚持生态优先,筑牢生态旅游发展根基。构建“以生态资源保护为前提,以供给侧的绿色生产为基础,以需求侧的生态消费为核心”的生态旅游理念与实践体系,将青海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实践的样板地、生态价值转化的示范地、生态系统保护的样本地、生态旅游发展的标杆地。突出生态特色,提升旅游供给要素。打造国家公园特色生态旅游产品,明确国家公园生态旅游特许经营模式、活动范围、社区参与等内容,强化生态旅游线路、景区、廊道、服务体系的生态本色。设计开发环青海湖国际生态旅游线路,联合四川、陕西、甘肃、新疆、西藏等省区共建国际生态旅游大环线。以打造世界级产品、提供世界级服务、培育世界级产业、获得世界级认同为目标,加大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非遗创意基地等创建工作力度,以评促建,以建提质,以质升品。担当生态责任,展现青海生态文明新作为。锚准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以“最中国、最生态、最诗意”的人类诗意栖居地为目标,建设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加强生态旅游风景道建设,强化以高铁、高速等交通干线为主脉,梳理青海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以及城、镇、村、景、路,以线串点、以线带面,促进区域发展。打造生态文旅导向型城乡高质量发展模式。推进康养、度假、避暑、科考、研学、节庆、红色、乡村等生态文旅产品深度开发,推进康养医疗、自驾车营地、微度假等新业态创新。加快出台生态旅游指南、生态旅游目的地发展促进条例,加大文旅产业建设用地弹性供给、生态补偿、文化补偿、访客信用体系等制度改革与完善。实现生态富民,促进绿色发展与民生改善双赢。通过健全生态补偿制度、促进生态就业创业、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强化社区共管共享,确保生态保护成果惠及更广泛的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