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检察机关发布5起 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
本报讯 (记者 田得乾) 7月12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开展情况,发布5起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5起典型案例分别是杜某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安徽某电力公司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俞某等4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定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刘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尹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
行刑反向衔接是新时代行政检察的一项新使命,是“检察之治”融入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法治建设全局的关键一环。全省检察机关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将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作为做实行政检察新的增长点,积极在摸清底数、内外衔接、提升办案质效等方面探索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以检察新作为助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58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404件,通过制发检察意见,相关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273件(其余案件尚在回复期内),有效驱动行刑“反向衔接”高质量发展,为全省行政检察“求突破”提供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