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市新贤新型墙体环保材料厂关于债权、债务转让声明

2019年5月31日同仁市新贤新型墙体环保材料厂与承包人王贤成签订《生产经营承包合同》,2020年12月31日双方自愿解除《生产经营承包合同》。后经双方协商,同仁市新贤新型墙体环保材料厂同意王贤成在生产经营承包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含执行经理王贤亮经手的业务及过渡期产生的债权)概由王贤成享有,同时由其自行履行债权人权利。上述期间产生的债务(含执行经理王贤亮经手的业务及过渡期产生的债务)由王贤成承担,同时由其履行债务人义务。特此声明!

同仁市新贤新型墙体环保材料厂

王贤成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