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海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民发〔2024〕4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青海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民政厅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青海省商务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