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 推动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

马洪波 曹佳俊 程 琪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青海湖生态保护和国家公园创建工作,近年来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1年6月8日,在青海考察时来到青海湖仙女湾,强调青海湖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取得的成效来之不易,要倍加珍惜,不断巩固拓展。生态是我们的宝贵资源和财富。要落实好国家生态战略,总结三江源等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经验,加快构建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守护好自然生态,保育好自然资源,维护好生物多样性。在发表2022年新年贺词时,专门提及“碧波荡漾的青海湖”。2022年11月5日,在《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开幕式上的致辞中,提出要重点建设三江源、青海湖等湿地类型国家公园。习近平总书记的深切关怀和殷切期望为青海湖高标准创建国家公园、高水平保护生态环境和高质量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示范区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擘画了宏伟蓝图。

一、青海湖的核心功能价值

青海湖位于青藏高原东北部,地质历史上曾是一个淡水湖,随着青海南山断层陷落和环湖四周山体抬升,湖水不再外流,加之水分蒸发和矿物沉淀,湖水盐碱度不断升高,导致青海湖逐渐演化为闭塞的咸水湖。青海湖是中国面积最大的湖泊,中国最大的内陆咸水湖,环湖分布着大片沼泽地和湿地草甸,涵盖了从淡水生态到咸水生态以及从冰川、积雪、河流到湖泊独立完整的高原水文过程,是高原内流区水循环水生态过程的典型区域、高原特有高寒湿地及高原内陆湖泊湿地的典型代表,为维持大面积自然生态系统结构稳定奠定了重要基础,是阻挡西部荒漠化向东蔓延的天然生态安全屏障。

(一)全球气候变化的指示器。青海湖周边山体抬升在一定程度上阻隔了湖泊与周围环境的交换,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生态系统,而湖泊生态系统对于气候变化的响应最为敏感,因此青海湖可以记录并保存长期的气候和环境信息。通过分析湖泊沉积物中的化石、微生物和化学元素等信息能够了解过去数千年的气候变化情况,从而预测未来的气候变化趋势。在湖泊水位变化方面,青海湖水位主要受降水和冰川融化影响,水位变化也指示着全球气候条件的变化,通过长期监测湖泊水位变化,能够了解全球气候变化的趋势。在湖水温度变化方面,青海湖湖水温度与全球气候变化导致的气温上升呈显著正相关关系,这不仅直接影响到湖泊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还会影响到湖泊中的有机物分解速率、水体循环等关键生态过程,通过监测湖水温度的变化,可以反映出全球气候变化的强度。在生物多样性变化方面,青海湖生态系统内的动植物物种和习性会随着全球气候变化而发生适应性改变,通过研究青海湖生物多样性的变化,可以探究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程度和演化模式。总之,青海湖作为全球气候变化的指示器,通过记录和分析湖泊的水位、温度以及生物多样性的变化,可以提供有关全球气候变化趋势、影响和模式等重要信息,这些数据和结果为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

(二)高原寒旱物种的基因库。青海湖地区记录有野生维管束植物87科413属1292种、野生脊椎动物28目73科170属340种,其中约30%的植物、50%的陆生野生动物是青藏高原特有种类,也是目前发现的普氏原羚和青海湖裸鲤等旗舰物种的唯一栖息地。在地理隔离方面,青海湖地处高原腹地,周围环境相对封闭,与外界地区隔离,这种地形地貌特点导致青海湖周边与其他地区物种的遗传交流有限,从而促进了物种的特化分异,周围的山脉和河流等自然屏障也为该地区的生态系统提供了保护,进一步增加了物种的遗传独特性。在海拔梯度方面,青海湖地区海拔梯度差异明显,各类自然生态系统相互交错、镶嵌,形成了类型多样的复合生态系统,是我国西部完整的陆域和水域生态系统集成,生态系统多样复杂造就了青海湖地区丰富且独有的动植物资源。在物种适应与进化方面,青海湖地区气候寒冷干燥,昼夜温差大,这种极端环境下生活的动植物在长期的进化过程中形成了与高原寒旱环境相适应的独特基因组,具有良好的耐寒性和适应高海拔环境的能力,干旱环境还为一些特殊的湖泊生物提供了独特的生存空间,如适应盐碱地的植物和耐脱水的湖泊生物等。因此,由于这些特殊的地理和气候条件,青海湖成为了众多高原寒旱物种的天然基因库,对于科学研究、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探索生物进化机制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三)我国生态安全的关节点。青海湖位于我国东部季风区、西北干旱区和青藏高寒区三大地理区和气候区的交汇处,东部季风区的暖湿气流与西北干旱区的干燥气流相互作用,加之青藏高寒区的高原地貌和寒冷气候,形成了特殊的气候和生态环境,是我国“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青藏高原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水源供给方面,青海湖作为重要的高原融雪和降水的水文循环中转站,在生态保护和气候变化的双重驱动下暖湿化趋势明显,降雨量的增多和水域面积的稳步增长有效缓解了荒漠化东延和湿地退化趋势。在物种保护方面,青海湖地区具有“山水林田湖草沙冰”多样化的生态地理要素,属于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特有的高原湿地生态系统承载了众多珍稀濒危物种,是青藏高原上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其内部鱼鸟共生系统极具影响力和代表性。在气候调节方面,青海湖水体通过吸收和释放热量进而影响气温分布、气候形成和降水分布,能够缓解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减轻极端气候事件的发生频率和强度,特别是对干旱地区的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具有一定的调节作用。故而,青海湖作为我国生态安全的关节点,在维护我国生态安全方面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对于保障我国的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青海多元文化的交汇处。青海湖历史上是丝绸之路和唐蕃古道的重要节点,也是青海省东部河湟谷地、西部柴达木盆地和青南高原三大区域之间的连接纽带,各种文化交流与商业往来带来了不同民族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服饰等方面的相互影响,形成了独特而多样化的文化景观。在生态文化方面,一些传统节日和宗教仪式都与自然景观和自然界的变化息息相关,反映了人们对自然的崇敬和敬畏之情,并且人们对于自然生态的保护意识与日俱增,形成了独特的生态文化氛围和习惯,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同促进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民族文化方面,青海湖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藏族、土族、回族、蒙古族、汉族等多民族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相互融合,形成了丰富多彩的多元文化,这些文化表达了当地民族的历史、信仰、生活方式和审美追求,体现了青海湖地区丰富多元的民族文化特色。在艺术文化方面,青海湖也是传统民间艺术的发源地之一,包括刺绣、木雕、皮革制品等传统手工艺制作,以及藏族唐卡绘画、蒙古族马头琴演奏等民间艺术形式,这些艺术形式不仅展示了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也是民族身份认同和传统技艺传承的重要方式。所以,青海湖作为多元文化交汇处,展现出了丰富多彩的生态文化、民族文化和艺术文化,这种文化多元性不仅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也是当今社会多元文化共存和交流的重要窗口。

二、青海湖保护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进入新世纪以来,青海湖保护与发展的成效有目共睹,不断探索着从“看山是山,看水是水”、上升至“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再上升至“看山仍是山,看水仍是水”的实践途径,实现了青海湖裸鲤从“濒危”物种降为“易危”物种、普氏原羚濒临灭绝到种群恢复壮大、湖泊面积日益缩减到连续十年水位上涨、生态系统功能退化到稳步提升、居民生计来源于传统农牧业逐步向依靠新兴产业过渡,为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国之大者”理念深入人心。“国之大者”关乎发展全局、事业根本,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的重大要求,为保护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提供了指导思想和总体方针。保护好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行动,对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障国家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对于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通过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推进青海湖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正在逐渐转变为全省干部群众的行动自觉。在思想意识方面,生活在青海湖流域的各族群众长期保持着“天人合一”“万物共生”的朴素生态观念,强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传承着对自然的崇敬和尊重,弘扬着珍视生命、爱护环境的精神。在生态保护方面,陆续开展“青海湖大保护大治理大联合”“保护青海湖,我是志愿者”等行动,促进了公众保护意识的增强和“政府—企业—社会”的紧密合作,在保障生态安全和民生福祉等方面成效显著。在自然教育和生态体验方面,启动建设鸟岛观鸟基地、普氏原羚科研救护中心、湟鱼洄游观赏基地等3个生态教育基地,积极打造仙女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教育基地”,保护与发展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国之大者”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

(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近年来,青海湖流域生态一体化保护全面推进,实施了草原综合治理、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防沙治沙等一系列生态保护和修复措施,成效集中表现为“三增、三减、一不变”:湿地面积增加、高密度植被覆盖率增大、整体生态功能增强;沙地、裸地、盐碱化土地面积减少;保护功能性用地不变。在水体质量改善方面,过去青海湖水质较差,存在重金属物质超标、富营养化等问题,当地政府加强了对于污染源的监测和治理,青海湖水质得到了有效改善,哈尔盖河、泉吉河、布哈河等8条入湖河流监测水质达到II类以上标准,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100%。在水域面积增加方面,近15年来,青海湖水位上升了3.65米,水域面积增加了344.31平方公里,湖泊水域面积恢复至20世纪60年代水平。据《2022年青海省水资源公报》显示,截至2022年底,青海湖水域面积为4531.8平方公里,已达到十年以来的峰值。在环境质量提升方面,政府加大了对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建立了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增加了生态保护投入,青海湖周边草地覆盖面积占比从2012年的57.6%上升到70.5%,退化面积占比从31.4%下降到23.7%,草地综合植被盖度达60%、湿地保护率达69%。青海湖流域湿地面积稳居全国前列,植被盖度逐步提升,生态功能不断恢复、生态环境持续向好,高原独有的“草—河—湖—鱼—鸟”共生生态链趋于平衡。

(三)旗舰物种保护成效显著。青海湖裸鲤和普氏原羚作为青海湖地区的旗舰物种,对于维护生态系统稳定平衡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意义深远。2002年青海湖裸鲤资源量为2592吨,仅为原始资源量32万吨的0.81%,裸鲤种群岌岌可危。为了保护裸鲤资源,青海省政府在1982—1994年先后实施了三次2年到7年不等的限量捕捞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随后,进一步创新青海湖鱼类资源保护模式,于2001年、2010年和2021年分别实施了三次为期10年的封湖育鱼零捕捞政策,裸鲤资源得到稳步恢复。截至2023年底,青海湖裸鲤资源量达到12.03万吨,为2002年的46倍,达到原始资源量的37.60%,青海湖裸鲤的保护成效愈发显著。生活在青海湖周边的普氏原羚数量在2007年一度下降至300只以下。近年来,通过开展野生动物救护、降低围栏高度、设立野外救护点等一系列举措,普氏原羚种群得到有效保护,种群数量呈恢复性增长趋势,截至2022年底,种群数量约3400余只,且种群栖息地从最初的7个发展到了15个。保护旗舰物种不仅是对青海湖生态系统和自然遗产的保护,也是对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贡献。

(四)居民生活质量稳步提升。青海湖地区人口较少,以传统农牧业从业人口为主,城镇人口占比仅为27.01%,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86.09%。2012年,青海湖地区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8263.5元,到2022年增加至1.9万元,农牧民人均收入水平有了较大提升。在绿色转型方面,青海湖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逐年增长,2012—2021年累计接待游客人数达1607.8万人次,累计创造旅游收入达20.42亿元,青海湖示范区创建成效显现,2023年接待游客首次突破300万人次大关。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为居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包括酒店、餐饮、交通、导游、手工艺品制作等多个方面,2012—2021年间累计带动近2万人就业,提高了居民的就业率和收入水平。在基础保障方面,地方政府持续加大对青海湖地区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加强对气候变化的应对和适应措施,统筹推进区域内生态移民和生态补偿等惠民保障工作,为居民提供了更加稳定、可靠的社会保障。在产业发展方面,地方政府大力支持周边农牧业发展,通过开展科学种植、畜牧养殖等技术培训,提高了农牧业产值和居民收入,同时,当地民俗文化传承和保护受到高度重视,通过文化旅游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式增加当地居民的文化收入,提高了群众生活品质。

(五)保护管理体制不断完善。2007年,为了更好保护青海湖生态,青海省委省政府以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划定了总面积8977.51平方公里的保护利用范围,正式建立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拉开了实现青海湖保护管理体制机制科学化、规范化的帷幕,2009年、2012年、2014年又先后三次对保护利用体制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2009年8月,将管理局由省政府直属的厅级事业单位调整为省政府派出的正厅级行政机构,旨在解决事业单位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问题,对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也进行了重新确定。2012年7月,成立了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撤销执法协调处,调整增设执法局以加强综合执法能力,将青海省民政厅管理的江西沟安置农场整建制划归管理局管理,强化了管理局管理职能和责任落实。2014年9月,重新组建青海湖景区市场监管局,并将青海湖海事局由内设机构调整为直属机构。2017—2019年,管理局开始了托管体制机制改革的探索。2022年以来,管理局积极响应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国家公园示范省和创建青海湖国家公园的重大要求,开启了国家公园创建过渡期间新一轮的体制机制改革,设立共和、刚察、海晏管理分局和青海湖综合行政执法协调督导局,实现与地方交叉任职,探索行刑一体和生态公益诉讼衔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江西沟、黑马河、泉湾、小泊湖、哈尔盖、沙岛建立6个保护站,形成了“管理局—管理分局—保护站”的三级管理体制,在优化管理体系、加强协同联动和强化局地融合等方面已取得初步成效。

三、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的思路与对策

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国家代表性、全民公益性的中国国家公园建设理念,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维护全国乃至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一)以生态科学保护夯实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一是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的保护机制。青海湖国家公园的生态保护机制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技术支持等多个方面,应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青海湖国家公园的管理范围、保护标准和责任分工,鼓励和引导各方参与青海湖生态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保护氛围;二是加强生态环境的监测与评估。应对青海湖及其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进行全面、系统的监测和评估,及时获取环境变化的数据和信息,同时把重要生态要素如湿地、植被、水资源等纳入监测网络和评估体系,形成科学的生态环境评估报告,为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三是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的修复和恢复。针对青海湖及其周边地区存在的生态问题,应重点针对湿地、植被、水资源等关键要素,制定专项规划并实施持续性的修复措施,恢复生态系统的功能和稳定性,提升青海湖生态环境质量和生物多样性水平;四是强化生态保护的执法力度。应加大对环保执法力量的投入,增加执法人员数量,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技能水平,配备先进的执法技术和装备,提高环保执法的效能和覆盖范围,对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和处罚,并建立行政和刑事责任追究机制。

(二)以绿色发展转型形成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合力。一是深化生态旅游业发展。青海湖国家公园的独特自然风光吸引着大量游客前来观光旅游,应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草原风情、湖泊风光等旅游资源,同时要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注重生态保护和文化传承,推动旅游经济绿色化发展;二是强化生态农牧业发展。青海湖国家公园周边地区的农牧业是当地居民的重要生计来源,应对农牧民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引导其采用科学种植和养殖技术,形成生态友好的种植和养殖方式,增加绿色有机产品附加值,推动农牧业可持续发展;三是加快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应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鼓励企业、民间组织和个人通过购买生态保护地权益、开展生态修复、承担生态保护责任等多种方式对青海湖国家公园进行建设,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市场化渠道;四是推进“协同保障区”建设。应通过在青海湖国家公园外围设立协同保障区,打造集休闲、健身、教育、科研和文化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生态示范区,有序开展特许经营、生态教育、生态旅游、生态畜牧业等活动,建立国家公园与周边社区相互支撑的绿色发展模式,推动青海湖地区生态经济转型升级,形成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合力。

(三)以民生改善提升促进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协同。一是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应加大改善周边地区道路、水电供应等基础设施的投入,修建、改善道路网络,提高交通便利性,确保水电供应稳定可靠,这将有效提升居民生活便利度,增强群众对国家公园的参与度,同时为国家公园管理和保护创造有利条件;二是强化教育与医疗服务。应加大对教育和医疗事业的投入,建立完善的学校和医疗机构,确保当地居民享有优质的教育和医疗服务,同时加强对教育和医疗人才的培训和引进工作,提高居民的受教育水平和健康水平,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三是培育内生发展动力。应扶持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新型产业发展,培训当地居民成为导游、接待员等从业人员,在为居民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的同时加强对生态旅游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以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活力的增强;四是完善生态补偿机制。通过向周边地区居民提供生态补偿金或其他激励措施,鼓励他们参与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工作,持续提高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帮助当地群众提高经济收入,实现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协同。

(四)以生态文化厚植推动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共赢。一是加强生态文化宣传教育。生态文化宣传教育是提高公众生态环保意识的重要途径,应通过网络媒体、电视、广播等多种渠道宣传青海湖的生态特色、文化特色和旅游资源,将宣传与教育相结合,让更多人了解青海湖的价值和重要性,引导人们热爱青海湖、保护青海湖;二是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生态基因。青海湖周边地区拥有优秀且丰富的民族文化和历史文化遗产,这些文化元素是青海湖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通过开展文化活动、修缮文化遗产和传统建筑、加强民族文化交流等方式,增强文化自信和对生态保护的责任感;三是强化生态文化保护措施。青海湖地区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须加强生态文化景观的保护和修复工作,应制定专项生态文化保护规划,加强对生态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维护和传承当地民族风情、传统习俗等文化元素;四是建立生态文化产业链。发挥生态文化在旅游业发展中的优势,通过开发具有当地文化特色的旅游线路、旅游景点、文化创意产品等形式,挖掘青海湖生态文化内涵,打造生态文化品牌,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五)以管理体制创新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重大关系。一是建立科学有效管理体制。国家公园的管理机构应具备科学性、专业性和权威性,统一协调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并依法行使管理权力,还应设立相应的科研、监测和执法部门,加强对国家公园的生态环境、资源利用和旅游活动等方面的监管;二是健全完善参与机制。国家公园的保护与发展需要广泛的社会参与,包括政府、专业机构、公众和相关利益方等,应通过召开听证会、征求意见和建议等方式,让公众能够参与国家公园的规划、管理和决策过程,增加公众对国家公园的认同感和责任感;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国家公园的保护与发展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支持和指导,应借鉴国内外国家公园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在青海湖保护地方立法的基础上谋划和制定青海湖国家公园条例,明确青海湖国家公园的管理权限、保护标准和执法措施等;四是搭建国际合作与交流平台。国家公园的保护与发展是全球性的课题,应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国家公园和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其成功的管理经验和先进的管理机制,借鉴其可行的经验做法和创新模式,为青海湖国家公园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作者分别为中共青海省委党校教授、青海师范大学人文地理专业博士研究生、中共青海省委党校生态文明教研部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