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林(草)长令

2024年第2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三北”工程六期规划青海省实施方案(2021—2030年)》《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青海片区防沙治沙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6年)》,奋力打好全省“三北”工程攻坚战,确保各项工作起好步、开好头,现发布《关于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和推进防沙治沙工作的通知》,请各级林(草)长深刻领会,严格执行。

省级总林(草)长 2024年4月12日

关于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推进防沙治沙工作的通知

2024年是“三北”工程攻坚战全面展开的关键之年。全省各级林(草)长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沙治沙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走青海特色的防沙治沙道路”和“科学治理、积极稳妥、聚焦聚力、勇于争先”总要求,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完成攻坚任务,为奋力谱写美丽中国贡献青海力量。

一、担当使命,履职尽责。各级林(草)长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一意见两方案”,建立健全省、市(州)、县(区)三级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细化任务,完善分工。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全面打响“三北”工程攻坚战。严格实行防沙治沙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将“三北”工程建设纳入林(草)长制督查考核,科学合理制定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压实责任主体。

二、实干为要,狠抓落实。各相关市(州)、县(区)政府要按照“2+1+12+N”总体布局,“点、线、面”相结合,“锁边、固源、巩固”同步发力的治理路径,全面推进“双重”续建任务和2024年度新建设任务,完成防沙治沙100万亩以上、非沙化土地生态修复80万亩以上。4月底前,完成中央预算内项目审批、中央财政项目入库和作业设计的批复,同时与“双重”规划建设任务相互衔接、协同推进,确保所有项目全面开复工。积极打造防沙治沙新技术应用、科技集成等综合治沙示范工程,草光互补示范工程,退化农田防护林修复示范工程,生态产业融合示范工程。

三、从严管理,突出实效。健全项目管理机制,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全过程、闭环式管理。加强绩效综合评价,实现项目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绩效化。严肃财经纪律,依法依规加强廉政管控。加强督导,定期组织专家组、项目组开展“三北”工程重点项目联合检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技术难点和项目卡点,高质高效完成建设任务。结合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推进光伏治沙,推动保护与发展共赢。探索以工代赈等项目带动群众增收机制,充分吸纳当地农牧民群众参与项目实施,释放“三北”工程建设红利。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央企和引导带动企业、合作社、个人等市场主体参与“三北”工程建设。

四、依法依规,巩固成果。各级林(草)长要抓牢抓实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制度落实,巩固“三北”“天保”“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工程成效。坚持“人防、物防、技防”一体化推进,注重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提升综合监测监管能力。抓实抓细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害生物防控和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林草自然资源执法监管,依法依规严格履行林草审核审批手续。

五、优化服务,保障有力。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加强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地块矢量数据管理,精准落地上图,保障用地供给。加大防沙治沙科研攻关力度,加强优良乡土树草种选育使用,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坚持以水定绿、量水而行原则,加强生态用水监管,强化定额管理与用水调度,保障“三北”工程用水需求。摸清本地区林草种苗产能,做好种苗储备、提高良种使用率。各级政府按照国家工作要求,落实“三北”工程地方配套资金。

六、加强宣传,典型示范。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一周年系列活动。大力宣传弘扬“三北精神”,结合项目开复工、义务植树活动等重要节点,持续开展防沙治沙典型宣传,深入挖掘推广沙珠玉、黄沙头、克图等防沙治沙先进典型经验做法、有效模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