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海东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侧记

“你点我检、服务惠民”。每当清晨,微光照拂的海东市平安区海平诚信农副批发市场人声鼎沸、热闹不已,众多消费者参与到海东市市场监管两级联动开展的“你点我检”活动中。大家纷纷表示:“监管部门现场进行食品抽检,刚买的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当场送检,当场就可以得到农兽药残留等检验数据,这让我们对食品安全环境越来越放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海东市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保障食品安全的政治责任担在肩上、系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特别是2021年底列入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试点城市以来,海东市从增进民生福祉、解决群众关切的高度,从国家长治久安、社会稳定的高度,进一步认识把握食品安全工作,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和“四个最严”要求,切实筑牢食品安全每一道防线,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创建工作持续发力,推进海东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环境日益向好,连年获得青海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考核评议A类地区;第三方调查结果显示,2023年度群众对海东市食品安全工作总体满意度达到91.01%,较上年度提升3.77个百分点;创建工作在2023年顺利通过省级初评。

坚持强化举措

用“最严谨的标准”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中,海东市坚持强化工作举措,通过建立并落实“最严谨的标准”,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创建工作启动以来,海东市及时修订完善地方标准19个,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指导建成蔬菜标准园54家、畜禽规模化养殖场241家、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4个。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完成标准备案,162家获证生产企业年度自查、监督抽查考核率均达100%,鼓励10余家规模化企业通过IS9000、IS901、CNAS等管理体系认证。

从规范信用标准出发,海东市全面实施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红黑榜”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推进食品安全管理信用体系建设。通过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现场检查评分要点,先后多次对民和、互助、循化、化隆等县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随机检查。2023年以来,先后发布2期全市食品安全“红黑榜”,对6家“红榜”、25家“黑榜”上榜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通过当地主流媒体进行公示,并对查处的问题适时进行跟踪督导整改。

这些举措极大地提高了消费者对海东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有了官方发布的‘红黑榜’,我们能选择到更放心的食品,也能在消费中避免‘踩雷’。”

从细化分级标准出发,海东市加大力度推动食品安全标准落地、管理责任落实,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布、规模、业态等开展全覆盖摸底调查,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将食品生产经营者划分为A、B、C、D四级。并根据工作安排,将全市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三小”和仅销售预包装在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共15028户全部纳入包保工作范围,组织落实“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推动包保干部开展督导。

走进海东市各个食品经营场所,在醒目位置都可以看到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和风险分级标识。据悉,2023年全市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率达到了100%,风险防控的靶向性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从提升风控标准出发,海东市建立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定期督查、季度通报制度,持续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质控工作,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130家食源性疾病监测医疗机构上报监测病例数1575例,机构上报率达到100%;3家主动监测哨点医院采集标本405份,任务完成率100%。

“市场上的食用农产品现在都是合格上市,带证销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海东市按照“谁生产、谁用药、谁承诺、谁开具”的方式,将承诺达标合格证作为质量安全合格凭证,强化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

据悉,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海东市通过实施绿色认证、品牌提升和科技创新等措施,大力推广绿色低碳生态有机产品认证,着力打造具有品牌化、市场化、标准化、体验化的地域特色食品品牌。目前,全市认证绿色食品105个,地理标志等级保护产品18个,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4个。10个品牌入选全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百佳优品名录;“乐都紫皮大蒜”等入选国家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青海高原有机瓜菜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9个项目申报食品安全科技项目。

坚持靶向管理

用“最严格的监管”构建食品安全体系

“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农产品进场检测、肉检、动检、抽检报告要公示,清洗记录、召回记录、冷冻冷藏柜温度记录及食品安全表格单要按要求填写。”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食品安全无小事,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监管部门及相关方面坚持底线思维, 严管农业种养、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切实提高食品安全靶向管理,着力构建全过程立体监管体系,努力为市民创建美好“食”光。

一方面乘创建之势,加快推进“传统监管”向“智慧监管”转型升级。海东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针对食品安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应用“互联网+”技术,自主开发“安康河湟”信息化监管平台,共纳入2.1万余户监管对象、2.4万余名从业人员。通过执法端和商户端,实现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两个责任”网上履责。累计开展网上监管执法4.7万余次,监管对象落实主体责任提交数据180余万条,进一步实现了“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

一方面借创建之机,加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机制。全市形成合力,严把产地环境安全关、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粮食收储质量、食品加工质量安全关、流通销售质量、餐饮服务质量安全关“六大”关口。在全省率先对食品生产企业推行信用风险分级管理,基本建立覆盖县区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基本得到控制,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认知水平和食品安全满意度逐年得到提高。

为实现靶向精准监管,2023年海东市共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94211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3.84万吨;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全覆盖隐患排查,全市406家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对此,学生家长纷纷称赞“学校现在明厨亮灶,孩子的健康保障得到加强。”

为强化溯源追溯管理,海东市综合运用日常管理、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督抽检等手段,实行全流程、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大力推动食品赋码溯源技术应用,实现了产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保障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安全,提升了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

与此同时,从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出发,海东把食品安全纳入乡镇、街道、村综合“网格化”管理,选聘、调整村级食品安全网格员1713名。将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督促企业结合实际制定风控清单,从建制度、配人员、明职责、严监管四个方面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海东市建立起覆盖县区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开展涉及食品生产、流通、餐饮领域各类食品抽检6000多批次,食品安全抽检量达4.6批次/千人,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98%;农业农村部门累计开展农产品抽检3548批次,抽检量达2.61批次/千人,检测合格率达99.96%。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均按要求进行了核查处置,有效防止了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坚持惩防结合

用“最严厉的处罚”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实行广维度、多层次惩戒体系,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实行最严厉的打击;对食品违法违规者,实行最严厉的处罚……海东市持续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及时将食品安全各类问题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以“最严厉的处罚”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强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依托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机制,海东市全方位强化食品安全“行刑衔接”。检察部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断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行政执法衔接,对相关规定和行动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实现信息互通、有效执法,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对食品安全领域犯罪相关人员实行从业禁止、终身禁业,持续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的打击力度。

检察机关针对发现的部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未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未办理食品流通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问题,随即在全市开展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对相关案件进行跟进监督,详细查看整改落实情况。两级检察机关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食”刻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排查辖区内食品安全隐患,有效提升群众食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2023年,在全市开展的为期两个月的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中,共检查消费量较大的重点小作坊204家。针对小作坊索证索票不齐全、台账记录不规范、卫生环境差等不良经营问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1份;对6家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小作坊限期进行整改,督促7家小作坊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产品检验,对3家擅自改变功能间用途和洗手更衣无法正常使用的小作坊责令暂停生产进行整改。

聚焦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多部门联动先后展开“铁拳行动”“昆仑行动”等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严惩重处违法添加、掺杂使假、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围绕农村市场食品、保健食品、校园周边食品、乳制品等高发风险产品,开展了“保健品”“散装奶”乱象整治等专项检查,重拳出击,严查严惩,有力震慑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创建工作正式启动以来,海东市检察机关累计立案食品药品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5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68件,举办公开听证60余件次,部分案件正在办理中。全市核查公安部下发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7起,查办食品案件92起,罚没款42.73万元。

此外,为加强社会共建、强化群众监督,海东市聘请人大代表等组成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进农村、进企业等“六进”活动,引导行业规范自律经营,创建“放心食品超市”56家。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民生线”“民心线”“保障线”作用,高效办理群众诉求,累计受理食品投诉举报591起,办结573起,办结率为96.9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万元。

坚持高位统筹

用“最严肃的问责”压实食品安全责任

“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这一重要论述,鲜明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真挚质朴的为民情怀,生动诠释了我们党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

海东市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指导下,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群众满意、社会认可为目标,严格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高位统筹,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创建工作向深里走、向实里走。

为加强食品安全“顶层设计”,海东市坚持高位部署推进。市委、市政府将创建工作纳入“幸福海东”“健康海东”和“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行动计划,纳入市委巡察工作和党委政府跟踪督办内容,出台《关于落实党政同责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将食品安全常态化工作作为全市年度目标重点任务,列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体系并增加考核权重。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扩大会议等,持续部署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多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督查督办,合力推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

为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海东市创新制度压实责任。从以上率下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出发,制定实施《市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按照党委政府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分行业分领域负责的原则,将党政领导干部岗位食品安全职责逐一细化,持续落实党政责任,不断强化部门协同。全市各县(区)、乡镇,逐级建立了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层层压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实现全市同频共振。

为强化职责有效落实责任制,海东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印发《市级领导落实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工作方案》,主要领导带头深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督导食品安全工作,纵深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全市2607名党政干部,对全市在产在营的15700余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了全覆盖包保,160余名食品安全总监和1.2万余名食品安全员经正式任命上岗,企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得到有效落实。

与此同时,为加大保障力度,海东市用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逐年增加,2022年市本级合计安排各类食品安全工作专项资金421.1万元,同比增长86.33%。

2023年争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41万元,市财政下达执法办案、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查及抽检经费218.84万元,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专项资金98万元。年内合计安排各类食品安全工作专项资金547.84万元,同比增长28.6%,为做好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财力保障。

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是民之所望,施政之所向。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海东市不断增强监管动能,层层严防、严管、严控,为食品安全加装“安全锁”,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全市食品安全环境呈现出新气象、新面貌。

(撰稿/严路 王艺锦 图/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