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召开

本报讯 (记者 乔欣) 11月2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第十七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重要会议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黎明主持并提要求。杨逢春、张黄元、吕刚、陈东昌出席,刘同德列席。

会议指出,根据推进新型工业化、长江经济带和金融高质量发展,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的具体安排部署,要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要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积极推进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盐湖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等相关立法工作,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法治支撑。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相关立法工作,扎实做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专题询问“后半篇文章”,助推民族团结进步。要以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发挥好人大财经监督作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全社会安全法治意识和监管执法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主题教育“回头看”、青海省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立法工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实施意见等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