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城镇住房保障工作 民生兜底作用更加牢固

目前已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2.66万套

本报讯 (记者 王臻) 11月17日,记者从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积极破解城镇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规范公租房管理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全省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民生兜底作用更加牢固。

截至目前,“十四五”期间已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2.66万套,城镇棚户区改造套数1.14万套,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0.68万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98万户,城镇老旧住宅加装电梯300部。城镇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集中连片棚户区基本得到改造,城镇老旧居住环境得到美化,基础配套设施得到完善,住宅品质和价值得到提升,保障性租赁住房稳步推进,满足了园区重点企业阶段性用工住房保障需求。同时,通过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拉动相关产业有效投资,带动消费增长,为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抢抓国家启动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房地产转型发展政策新机遇,着力构建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统筹好配租型和配售型保障房关系,以督查激励为引领,因地制宜做好保障性住房工作,稳慎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启动城镇危旧房改造,管好用好公租房,积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全面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增效,充分发挥住房保障兜底功能,努力推动全省城镇住房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