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东监管分局 关于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公告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东监管分局批准,同意青海海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庙支行变更机构住所,并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告:

机构名称:青海海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庙支行

机构编码:B2030S363210011

许可证流水号:01034788

批准成立日期:1953年08月01日

机构住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东村401号

发证日期:2023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