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拟对下述不良债权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资产信息公告清单(截至2023年4月30日)

债务人 本金 利息、罚息、复利及费用 债权合计 抵(质)押物及保证人

门源县浪力克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10,258,079.33 8,929,316.92 19,187,396.25 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应付款方为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品购销合同》); 保证:林孔群、张秋燕、张茂荣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都兰北部矿业有限公司 23,000,000.00 11,276,071.32 34,276,071.32 保证:青海四维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赵凤余、杨连元、吴淑芸、王晋东、贾翠茹、王福万、林艳敏、丛贵江。

27,000,000.00 16,997,219.11 43,997,219.11 保证:青海四维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赵凤余、杨连元、王晋东、王福万、丛贵江、青海北部矿业有限公司。

合计 60,258,079.33 37,202,607.35 97,460,686.68

二、拟处置方式

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方式对公告清单中的债权进行公开处置(组包或单户),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挂牌转让、公开竞价、拍卖等。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四、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征询或异议。

五、特别提示及声明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债权资产及其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六、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971-6157103;石先生,联系电话:0971-611930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971-6112128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