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率先推行派出所长兼任乡镇党委委员工作

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聚力全省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试点县创建工作,率先推行派出所长兼任乡镇党委委员工作,探索乡镇党委领导下的警力、群力联动共治新举措,进一步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坚持高位推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着力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和公安工作有效融合、上下联动,海晏县委注重顶层设计、强化资源统筹,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派出所长兼任乡镇党委委员工作,实行不占用乡镇党委委员职数,不改变组织、行政关系,以县公安局党委日常管理为主,积极参与乡镇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模式。

强化党建引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以健全和完善基层派出所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为着力点,印发《关于健全规范辖区党员民警兼任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工作的实施意见》,36个村(社区)全覆盖实现党员民警兼任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形成乡镇党委统领、派出所长协同、党员民警参与的整体推进强大合力。

发挥职能优势,主动融入治理展现新作为。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和党员民警在治安与法制方面的职能优势,建立起“服务群众、帮带提升、正向激励”3项机制,明确“民情搜集、政策宣传、矛盾调解、走访调研、隐患排查”等7大职责和任职条件、方式及程序,充分对任职民警赋权、赋责、赋能,引导派出所长和辖区党员民警助力乡镇、村(社区)全面抓好基层社会治理。(晏组轩)